就現在的大部分父母來說,辛辛苦苦奮鬥一輩子,把大部分血汗錢都砸到房子上,一來是為自己的家庭居住得更好,二來是為把這筆巨大的財富傳承給子女,即使自己將來離開這個世界,也可以讓子女居有其屋,不至於流離失所。在現實生活中,國人會因為提及房產分割而大傷腦筋,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特別是子女比較多的家庭,有時候還可能因為分配“不公”而對簿公堂。國人思想逐步開放,老人們也應提前做好房產分割的安排,不僅有利於家庭和諧,還為子女合理減少稅費提供了一種選擇方式。
二手房買賣的方式,就是把父母的房子當成二手房一樣,跟子女去房管局過戶,走正常流程。像真正的買家和賣家一樣,帶上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辦理轉移登記,需要交契稅1%(首次購買90平以下的)或1.5%(90平到140平)或3%(二套房),另有交易手續費、登記費、抵押登記費(如有貸款)、配圖費等。除了契稅和小額雜費以外,增值稅與個稅,是二手房價交易的兩大關鍵。
“生前贈與”過戶房產方式,手續相對簡單,只需簽署確認書、辦理贈與公證、房產評估、繳納稅費。只是贈與有一個劣勢,如果屬於個人無償把房子贈與給子女,需要繳納全額契稅,高達評估價的3%,比如房子估值500萬,那麼契稅就要交15萬。除此之外還要繳納1%的公證費、0.25%評估費、登記費等其他費用,大小開銷加起來大概花費21萬多,這是相當高昂的一筆費用了。
房屋繼承的手續最簡單,費用收的也最少。按規定,繼承房產只需交納280元的登記費,沒有其他任何稅費,但前提條件是隻有被繼承人死亡,法定繼承人才有權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此外,與贈與房產相同,房屋繼承得來的房子,除非是滿5年,而且是家庭的唯一住房,否則,子女想轉賣房產,也會收20%的個人所得稅。即便生前把遺囑準備的非常充分,繼承房產的程序只能等離世後才能辦。
綜上所述,贈與和買賣是生前辦理的,繼承是身後辦理的。繼承的費用是最少的,贈與和買賣差別不大,如果贈與過戶需要公證書,那買賣的費用可能要少一些,畢竟贈與3%的契稅是免不了的。如果選擇贈與或繼承,未來轉手時需要交20%的差額個稅。雖然繼承的費用較少,但是考慮到未來轉手時可能產生差額個稅,所以很多人想不到的買賣過戶其實是更劃算的,不用擔心未來轉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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