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6年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堅決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提法,房住不炒定位就成為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措施。
房地產泡沫,就是租金跟房價的比例嚴重失衡。一套200萬的房子,每年租金2萬,需要100年回本,對應租金回報率1%,可是房產的產權年限才七十年。
而國外的房價基本的都是20年回本,也就是租金回報率5%。
中國決策層敢於提出房地產泡沫,成為了全世界唯一公開敢於承認自己國家房價有泡沫的政府。這個勇氣全世界絕無僅有。敢於公開承認,就是敢於面對現實,比不敢承認胸懷坦蕩的多。
於是,房住不炒的定位堅持了四年。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目的就是遏制房地產泡沫。
應該說,提出堅決遏制房地產泡沫提法的時候,決策層是沒有找到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方法,只有找到了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方法的時候,也就沒有必要提出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提法。
就像說“堅決遏制房價上漲”的時候,一定是房價根本沒有遏制住,同樣提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的時候,也是沒有找到房住不炒的方法。
這一幕,在十三天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公告中體現的非常清楚的。
12月18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勝利閉幕,大會公告對房地產的最新提法是: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住房問題關係民生福祉。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要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
我們看到,本次會議沒有提此前反覆提出的的幾個提法,比如“堅決遏制房地產泡沫”,“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需求”,“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防止資金過分流入房地產市場”。
更出人意料的是,本次會議在打造強大國內市場篇幅中提出了“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費購買的規定”,顯然,針對樓市和車市的限購令就是需要“有序取消”的目標。
二百字的會議對房地產的公告,其中租字用了十次,其中密集出現的提法是“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
顯然,中央之所以不再提各種遏制的提法,原因就是長租房就是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方法。
為什麼“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就能“遏制房地產泡沫”?
首先就要明白房地產泡沫的原因,也就是房租跟房價出現背離的原因。這個原因就是大家為什麼要買房而不租房。
如果只是居住,確實租房買房沒有什麼區別,但是租房跟買房的附加公共服務卻是完全不同的,也就是上學落戶的資格只能買房才有,而租房沒有,於是大家只能買房不能租房,所以才造成房價很高但是房租很低的現象。
所以,遏制房地產泡沫的方法就是本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也就是租售同權。
如果不能落實租售同權,可以肯定建再多的租賃住房也沒有用,因為沒有解決內在根本原因。
為了落實“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中央已經落地了居住權立法,也就是5月28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的《民法典》中對居住權單獨立法,2021年1月1號正式執行。
居住權,就是中央提出的長租房的權利。
居住權立法,就是把跟買房相關的附加公共服務分配給居住權人,也就是長租人有了和所有權人同樣的附加公共服務價值。
居住權立法後,就給長租人在買房和長租之間做出選擇。如果繼續選擇買房,那麼房價泡沫繼續存在。如果放棄買房選擇長租,那麼房租上漲而房價下跌。
當選擇租房的人代替了原來買房的想法,那麼房租跟房價的失衡就會消失,也就是租金回報率從1%逐步上漲到5%左右跟國際標準通行。
這個時候房價泡沫消失,自然也就沒有必要提出“堅決遏制房地產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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