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同時公佈了《北京市住宅管理規約》和《北京市住宅區臨時管理規約》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記者獲悉,不得違規私拉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不得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不得製造超標噪音等被寫入臨時管理規約中。
據瞭解,臨時管理規約是自首戶業主入住之日起至業主大會成立期間,業主與業主、業主與建設單位等主體之間,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的約定。
臨時管理規約分為“物業基本情況”“業主的權利和義務”“物業專有部分交付、使用、維修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使用、維修和管理”“前期物業服務”“裝飾裝修”“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爭議解決”和“附則”九章。
相比於此前版本,新的臨時管理規約增加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得實施的行為範圍,違規私拉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製造超標噪音、侵佔綠地等均被納入禁止行為之中。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業主可根據小區具體情況,對示範文本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者刪減。臨時管理規約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制定後,對全體業主具有普遍約束力。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趙瑩瑩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 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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