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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400萬買14套房,發現降價後想退,網友:漲價你給人補錢嗎

房產 熱點烽火臺

去年冬天,昆明的王女士以每平米1.1萬元的價格在當地一樓盤買了十四套房子,最近卻發現該樓盤的房子已經降至每平米8000元。王女士說這次降價使得她損失了將近300多萬元,於是便想把其中的一部分房子退掉。

原來當時王女士只用全款買了四套房子,然後又貸款買了兩套,剩下的八套房子還未網籤,只付了500多萬的分期款,而王女士想要退掉的就是未網籤的8套房子。可是開發商卻不願意給王女士退款,因為開發商有根據市場變化來調整價格的權利,而且王女士在購房時也和開發商簽訂了具有法律效應的購房合同,如果王女士一定要退款,那麼就要承擔違約金。

買的房子究竟可不可以退?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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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作為一般商品,並沒有特殊屬性,所以房子是可以退的。從樓盤購買房子時,買方會和開發商簽訂購買合同,當購房合同無效或被解除時,買方便可以退房。如果購房合同正常,那麼買方退房便要承擔一定的違約金。

購房合同無效是指該合同本身存在違法,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合同。比如開發商還沒有得到國家許可便開始售賣房屋,這時開發商和消費者簽訂的購房合同就屬於無效合同,因為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開發商在未獲得預售許可時,不可以和消費者簽訂購房合同。而合同被解除則是指合同的目的和當事人協商不一致,或者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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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購房者無法拿到房產證或者房子的質量出現重大問題,這時購房者便可以提出退房。王女士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很顯然不符合上述兩種情況,所以王女士要退房就要向開發商支付簽訂合同時商量好的違約金。

江西的袁女士通過某購房軟件購買了一套價值四十萬元的房子,在買房子之前該軟件承諾七天無理由退款。可是買房子沒幾天後,袁女士因為一些個人原因需要退款,她便找到了該軟件的線下門店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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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該店的負責人表示自己只是中介,退款需要找開發商。當袁女士找到開發商時,開發商表示自己和袁女士簽訂的合同沒有問題,退房袁女士則要承擔違約金。無奈之下,袁女士找來了有關部門解決問題。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袁女士成功拿到了退款。

為什麼袁女士就可以退房而王女士就不能退房呢?袁女士是在中介機構買的房子,而中介機構承諾可以七天無理由退款,所以袁女士可以通過中介退房。而王女士則是直接從開發商手中購買,所以不可以退房。

這件事的起因是王女士覺得房價降低,自己損失過重,所以才去退房。那麼為什麼開發商可以隨意改變房價呢?首先房價是和地價直接掛鉤的,所以一個地方的地價越貴,這個地方的房價也會越貴,而且地價的波動也會引起房價的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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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房價還會和建造成本掛鉤,開發一個樓盤所需要的材料非常多,一旦主要材料價格增長,房價也會隨之增長。最後房價還會隨著人口流動而變化,現在人們都願意在大都市定居,所以一些超級都市的房價也水漲船高,而一些小城市的房價卻慢慢下降,所以開發商為了盈利,便會在大城市瘋狂開發樓盤,最後導致房價飛昇。

其實房價並不是真正掌握在開發商手裡,而是由市場規律決定的,開發商只是順勢而為。同樣在一個樓盤裡,不同的朝向甚至不同的樓層房價也會不同。因為這些因素都會導致住房體驗不同,住房體驗越好的,價格也會越貴。

房價上漲會導致許多人把買房作為投資,他們會一次性購買大量的房子,然後等房價大漲後再賣出去,以此謀取更大的利益。這些人的炒房行為也是房價持續高漲的原因,所以最近幾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來控制房價。

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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