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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育兒 LifeOfmom

寶寶過預產期不出生時有發生,這時有的孕媽著急“催產”,而醫生卻不急;有的孕媽不急,醫生卻著急讓孕媽住院儘快催產。到期不生,到底該不該“催產”呢?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預產期到了沒有發動跡象,在醫學上根據超出時間的不同,分為“逾期妊娠”和“過期妊娠”。逾期妊娠是指妊娠40~42周仍沒有分娩先兆;過期妊娠是指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的情況,其發生率佔妊娠總數的5%~12%。

多因素導致胎兒“按兵不動”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過了預產期還沒有發動跡象的原因有很多,因為分娩發動的機制十分複雜,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所以過預產期未發動的原因也較複雜,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異常,均會導致這種情況的發生。

預產期不是“準日子”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預產期只是對分娩發動日期的一個大致推測,並不是準確的生產日子。現在通用的計算預產期的方法是根據最後一次來月經的日子起算,過280天就是預產期,這種算法默認月經週期為28天。可是個體存在差異,女性的月經週期不都是28天,排卵日與受孕日也會隨之不同,所以預產期的計算就存在不準確性。而且有的孕媽對末次月經的日子記得不清楚,所以在計算預產期時也會出現錯誤。

雌、孕激素比值失調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雌激素與孕激素在受孕到生產的整個過程中均發揮著重要作用。孕期時,兩種激素的水平以相同的速度上升,在孕末期時達到高峰。孕末期到分娩發動前,兩種激素的增長速度改變,使得雌、孕激素比值不斷上升,相對增高的雌激素可增強子宮肌細胞對催產素類宮縮物質的應答能力及其興奮性,促進宮縮的發生[1]。如果此時雌、孕激素的比值降低,孕激素水平相對增高,會抑制前列腺素及縮宮素的作用,降低子宮敏感性,使分娩延期發動。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引起孕後期雌、孕激素比值失調的原因較多,常見的為產婦年齡大、孕後期精神緊張、焦慮、睡眠不足、胃口變差等,另外還與遺傳有關。有研究發現,過期妊娠家族史的孕婦發生過期妊娠危險性的比值比為3.265[2]。這種遺傳可能是遺傳了胎盤硫酸酯酶缺陷,如果胎盤缺乏硫酸酯酶,硫酸脫氫表雄酮就不能脫去硫酸根變成雌二醇和雌三醇,使雌、孕激素比值降低。

孕前使用過避孕藥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孕前半年內使用過避孕藥的孕婦也容易出現過期妊娠。避孕藥可以使子宮平滑肌組織中催產素和催乳素含量異常,降低子宮平滑肌對內源性縮宮因子的敏感性,是發生分娩延期的獨立因素[3]。

胎先露部與骨盆銜接不佳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分娩的發動需要胎兒的頭部與孕媽的骨盆銜接,然後刺激子宮,產生宮縮。如果胎兒較大或者孕媽的骨盆較小,使得胎兒的頭部與孕媽的骨盆大小不相稱,胎先露部與骨盆不能銜接,那麼對宮頸內口及子宮下段的刺激不強,反射性子宮收縮減少,會導致發動延期。另外,臍帶纏繞、前置胎盤等因素均可導致胎先露部與骨盆的銜接不佳[4]。

“催產”與否胎盤功能說了算 

如果寶寶“過期”,“催產”並不是必然的選擇,而是需要到醫院與醫生核對更精確的預產期,在進行相應檢查後根據檢查結果綜合分析,確定處理方法。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檢查結果顯示,有胎兒宮內窘迫徵象,或者胎盤功能減退,或者羊水減少(或糞染),或者胎兒體重超過4000 g,或者合併中度或重度妊高症,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及時引產或剖腹產(引產並不是大家認為的大月份人流,而是用人工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結束妊娠)。

寶寶“過期”別慌張,“催產”不是唯一的選擇

如果各項檢查結果顯示胎盤功能正常,胎兒情況良好,無其他高危因素,可以放心回家等待自然分娩。但是要注意每天監護胎心,定期去醫院複查,一有異常情況立刻去醫院,不可大意。等到孕42周,如果還沒有發動的跡象,建議入院進行引產或行剖腹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即使胎盤功能正常,胎兒情況良好,最好也要進行引產或剖腹產,如高齡初產婦;胎位異常;宮頸條件成熟;有難產史的經產婦等。

參考文獻:

[1] 王琴,陳竹欽,徐有奇,等. 血清透明質酸含量及雌孕激素比值與分娩發動的關係[J]. 中華婦產科雜誌, 1996, 31(8):477-479.

[2] 謝蘭,陳素華,楊業洲,等. 過期妊娠發生及圍產兒預後相關因素分析[J]. 實用婦產科雜誌, 1998,14(5):246-247.

[3] 滑秀雲,尚俊偉,張金鳳,等. 過期妊娠相關因素和分娩結局分析[J]. 西南軍醫, 2009, 11(3):479-480.

[4] 蔣興偉,楊錫蒂,何芳. 延期妊娠141例臨床分析及對策[J]. 實用婦產科雜誌, 2003, 19(10):47-48.

[5] 周華,丁燕. 過期妊娠對圍產兒的影響臨床分析[J].中華醫學實踐雜誌,2006, 5(10):1131.

[6] 朱寶綜,符玉良. 過期妊娠對母兒的危害[J].實用婦產科雜誌,1998, 14(5):22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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