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柳州,一個5歲左右的孩子站在一民政局大廳門口大哭,一邊哭著一邊喊著要媽媽,工作人員詢問原因,他說:媽媽剛剛還在這裡,一眨眼就不見了,是不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原來,孩子父母離婚了,當天在民政局辦完離婚手續後雙方便離開了,把小孩留在了原地,孩子找不到父母,所以難過,害怕得大哭。
淚目,可憐的孩子,看著孩子單純天真的臉龐,十分心疼!哪有父母不管孩子獨自離開的,離婚已經對孩子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現在還丟下孩子不管,孩子的身心將受到多大的傷害啊!好在警方幫忙聯繫上了孩子的父親,父親趕回派出所,父子二人相擁而泣,最後將孩子帶回了家。
離婚對於夫妻雙方來說都是沉重的打擊,辦完離婚手續那一刻,心碎之下將孩子忘在原地還情有可原,但如果是故意為之,例如,兩邊都不想要孩子,都以為腳底抹油快對方就不得不把孩子帶回去,就應當受到強烈譴責。
大人誰離開誰都能活,最受傷害的就是孩子,他們的心靈和思想意識,在成長的過程中,會發生巨大變化。長期缺愛,他們帶著心理創傷走向社會,給社會帶來的負能量是不可低估的,可是又不能全責怪他們,他們也是無辜受害者!
婚姻需要好好經營,如果婚姻出現裂痕無法修補,無法繼續生活在一起,可以離婚,畢竟強扭的瓜不甜,為了孩子委屈求全只會激發更大的矛盾,但離婚必須做好以下幾件事:
1、妥善安置好孩子歸屬。離婚前需要明確清楚孩子由誰撫養,充分徵詢孩子的意見,綜合夫妻二人各方面實力情況,保證離婚後孩子不會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2、保障孩子未來的生活。離婚後,夫妻雙方仍然對孩子負有照顧撫養義務,不管孩子撫養權歸誰,另一方都有義務支付撫養費,夫妻雙方離婚前需約定好孩子的撫養費問題,保障孩子未來的生活衣食無憂。
3、照顧孩子的情感需求。離婚後,有撫養權的一方既要照顧孩子,又要賺錢養家,壓力想必很大,但壓力再大,也要多陪伴孩子玩,不能因為忙於賺錢就忽略了孩子情感需求,不要讓在缺愛、缺乏安全感的世界裡獨自遊走。另一方也要情感上多花時間來陪伴孩子,多回來看看孩子,讓他知道父母雖已離婚,但愛猶在!讓孩子擁有個健康的心靈。
作為父母,不管有什麼苦衷,都應該承擔起對孩子的責任,不要讓孩子因為缺少父母的愛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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