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在一些重男輕女的人眼裡,兒子確實比女兒重要多了。
苗苗本來是家裡的獨生女,但是這是在她15歲之前。苗苗15歲了,媽媽以40歲的高齡,又生下了二胎弟弟。
弟弟的到來,確實給爸爸媽媽帶來了很多歡樂,可是苗苗總覺得自己被爸爸媽媽放棄了。
自從有了弟弟,爸爸媽媽不再關心她的學習了。只要苗苗一放學,媽媽就趕緊把弟弟扔給她:“可累死我了,趕緊替我看一會兒。”
家裡的家務活,苗苗承擔了一大半。幸好苗苗學習比較刻苦,一向學習成績優異,最後考上了理想的大學。
大學裡,苗苗談了一個男朋友,爸爸媽媽死活就是不同意。苗苗問媽媽,到底為什麼就不同意呢?
媽媽最後說的話,讓苗苗有點難以接受。媽媽說:“養你這麼多年,還沒有給家裡掙過一分錢就想飛了,你有沒有良心?”
最後,還是苗苗答應結婚以後,工資還是交給媽媽,媽媽才同意了兩個人的婚事。
結婚的時候,婆家給了15萬的彩禮錢,媽媽不同意。眼看結婚的日子就到了,她提出再加6萬,不然就不能結婚。
最後,婆家還是妥協了。結婚時,苗苗沒有帶一分錢嫁妝,彩禮都被媽媽扣下了。
結婚以後,苗苗沒過多久就懷孕了,生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可是,婆婆卻不肯伺候苗苗坐月子。
婆婆說:“我不能耽誤打工,你結婚欠下的那麼多外債,我要掙錢還債。”
苗苗的媽媽也不肯來伺候女兒月子,她說:“我還要掙錢給兒子買房子。”
苗苗產後一直沒有工作,就在家帶孩子。小家庭裡一家三口,花的就是老公一個人的工資。可是,媽媽竟然還來要錢,因為她要給弟弟買房子了。
苗苗說:“我自己沒有工作,老公掙得錢都用來養兒子了,根本就沒有存款拿給你。”
媽媽居然就很生氣地說:“女兒,你替別人家養孩子,也不肯給弟弟買房子,真是白養你了!”
苗苗再也忍不住了,她對媽媽說:“我養的怎麼就是別人的孩子了,那是我兒子呀!”
沒有哪一個“扶弟魔”是自願的,不過是被逼無奈罷了。像苗苗媽媽這樣的父母,在生活中也不少見。因為我把你養大了,不管怎麼樣,你都是還不清的債。
父母養育一個孩子,不是希望她幸福快樂地生活嗎?難道就是養了一個替自己掙錢的工具嗎?那還不如直接養豬、養羊來得直接。
彩禮全部被父母沒收,女兒在婆家的日子好過不好過,婆婆會不會給女兒臉色看?做父母的還真的是一點兒都不心疼女兒呀!
親情不等於道德綁架,孩子不應該因為孝順,就成為父母永遠的“提款機”。作為父母更應該要自省,我們養育孩子的最終目的到底是什麼?
特別是像苗苗這樣的二胎家庭,兩個孩子之間相差年齡比較多,更要好好把握和平衡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
首先,要不要生二胎,父母要量力而行。
之前,山東67歲大媽順利產女,就引起了熱議。
大媽的兒女因此要和父母斷絕關係,而老兩口堅信自己有經濟實力和精力把孩子撫養成人,所以堅決留下孩子。
最後,大女兒妥協,經常出現在照顧小妹妹的行列中。血濃於水,看著年邁的父母辛苦,年幼的妹妹嗷嗷待哺,估計是誰都會心軟。
這件事情的結果雖然還是比較圓滿的,但是小女兒的成長之路還很遙遠,年邁的父母到底能陪伴她多久,誰又能說得清楚呢?
所以,如果你已經屬於大齡產婦,到底要不要二胎,一定要量力而行。自己的經濟實力、身體狀況,能不能再負擔養育一個孩子的重任。
不管法律是如何規定,道德能夠約束多少,父母儘量不要讓二寶成為大寶的拖累。
其次,兩個孩子,父母應該公平對待。
我相信,大多數父母都是會公平對待自己的孩子的。
不管孩子的性別是不是你最喜歡的,不管兩個孩子之間相差多少歲,都是父母最疼愛的寶貝。父母公平對待自己的孩子,才是最起碼對待生命的尊重。
最後,教育孩子要獨立。
弟弟依賴姐姐,妹妹依賴哥哥,不管哪個孩子總想佔兄弟姐妹的便宜,都是獨立性差的根源。
所以,父母從小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自立自強。一個人只想依賴別人生活,就像大街上的乞丐,永遠不會幸福,只能等待別人的施捨。
靠自己的能力獲得的幸福才能永久,獨立,才是每一個父母教孩子最基本的生存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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