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有個下屬,對每個人都特別的好。
即便對方對他有所不滿,甚至會充滿著惡意,他似乎也不去得罪別人,依然對對方笑臉相迎。
我就很納悶,為什麼一個人的脾氣可以好到這種程度?難道自己就從來真的不會發火嗎?
後來有一次跟他吃飯,問到了這個問題。他停頓了半天才回答我。
他說不是自己脾氣好,只是不敢去得罪別人。所以每回就算自己想發脾氣,也是儘量地忍者。
我開玩笑跟他說,這樣對自己的身體不好。還不如發洩出來,就算得罪了又能怎麼樣呢?好歹自己舒服了。
他搖了搖頭,表示他不會這樣做,接著說到:
得罪別人似乎對自己來說沒有任何的好處,與別人關係搞好一點,至少自己在職場上能夠走得更穩一點。也避免有人在背後使絆子,讓自己冷不丁就踩到了坑裡面去。
02
後來想想,這樣的人活著也是挺累的,明明有脾氣卻憋著不發,明明別人對自己不好,卻依然當作啥事沒發生一樣。
有些人的觀點就是那樣的,不論你怎樣灌輸自己的觀念給他,他或許永遠也都聽不進去,因為改變對他來說,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至少我不是一個憋著不發脾氣的人,該翻臉的時候就會翻臉。
一個不敢翻臉的人,更容易被別人所嫌棄。
因為過分的善良只會讓人覺得自己沒有價值。既然自己在對方眼中猶如垃圾一般的存在,對方又怎麼可能會善待自己呢?
所謂的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說的不就是這個道理嗎?
善良需要有度,它只需要留給真珍惜自己的人。好脾氣也只需要留給相互理解的人。
如果對一個整天衝著自己發火,拿自己出氣的人,還要去笑臉相迎,那麼對那些對自己好的人,難道不是一種不公平嗎?
03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在寫給兒子的38封信中,裡面有這樣一句話:
如果忍耐可以阻止矛盾或達到目的,那麼忍耐就是有必要的,如果不可以,那麼忍耐就是懦弱和無能的表現。
所以,對照著這句話自己看一看,當自己在忍耐的時候,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呢,多數人都只是因為懦弱和無能吧。
這個社會,從來沒有人瞧得起一個毫無原則毫無底線的人,大家更願意與一個身上帶有刺的人交往。
正因為你身上有刺,才會在某些時刻給予反擊,讓對方被刺痛,讓對方知道,和這個人打交道,還是得小心一點,不能為所欲為。
過分軟弱和過分強勢,不是什麼特別好的人格特性。
可如果非要在這兩個人格裡面選一個,我反倒認為強勢比忍讓要更好。至少強勢能夠讓自己過得舒服一點。
而我們的所有所作所為,歸根結底,都是為了讓自己能夠舒服一些。
忍讓,是弱者能夠想到的方式。而出擊並將事情解決,才是強者理應具備的能力。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如果忍耐達不到目的,那為什麼,還要委屈了自己不敢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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