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可以說是眾多刑法中最嚴厲的一種,一般來說只有罪大惡極的人才會被判處死刑,自從我國古代開始就有斬首的刑法。而在西方國家也有著絞刑這樣的處死方式,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呼籲人權的國家覺得判處死刑過於殘忍,於是就廢除了死刑,而我國卻還一直沒有將其取消。雖然有些國家認為此舉過於殘忍,但是有些人所做出的事情比惡魔還不如,要是沒有了死刑恐怕他們會更加的肆無忌憚。通過一些影視劇作品,我們可以看到以前死刑犯處決時,民眾可以在旁圍觀,甚至在斬首的時候還會特意在菜市場門口進行,那麼為何現在不允許這麼做了?
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法多種多樣,什麼斬首、車裂、凌遲等,這些都是非常殘忍的,犯人往往要承受莫大的痛苦。現在我國處理死刑犯一般是通過槍決或者是注射藥物,相對來說減輕了不少肉體上的痛苦。以前在處理這些犯人的時候,都是允許人們前來觀看的,一來這可以警示人們。二來也可以讓人們看看罪犯到底有沒有被調換,萬一有錢有勢讓他人頂罪,正義就不能夠得到伸張。直到1979年,我國決定不允許再讓人圍觀處決現場,很多人不能理解,因為自古以來就有斬首示眾的說法,實際上這是我國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決定的。
首先,進行槍決的時候確實可以讓圍觀的人感到害怕,但是這有好處也有壞處,雖然能夠震懾圍觀群眾,但是也很有可能會給人留下心理陰影。而且每個罪犯都有親人,如果他的親人看到了這一幕,心理崩潰的話那麼勢必會讓政府背上輿論,也違背了政府的初衷。即使現在的槍決已經沒有斬首那麼血腥了,但是還是給人的衝擊力還是很大的。而且現在也不需要圍觀群眾看著這些罪犯走向人生的終點了,只有確定了罪行,並且確保是本人之後才會對其實施處決。
其次就是既然人都要死了,我國出於人道主義精神認為應該給他們一點隱私和最後的尊嚴。一般來說死刑犯是知道自己將會在什麼時候被處決的,面對死亡幾乎沒有人不害怕,因此他們的心理壓力也很大。有些人在上刑場之前會嚇得全身癱軟,只能被警察架著,還有人甚至會嚇得大小便失禁,這種慘狀被人看到想必他們的心裡會更加的難受。為了讓他們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保持自己的尊嚴,不讓人們觀看也是十分合理的。
最後一點就是很多國家都覺得死刑是不人道的,因此沒少對我們進行抨擊。實際上死刑是很有必要的,否則的話很多罪犯會認為反正無論自己犯下了多大的錯誤都不會被殺死,因此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會更加的大膽,對於社會的治安來說也是非常不利的。況且我國對於死刑犯的定義也是很嚴格的,一般來說只有那些人神共憤罪大惡極的罪犯才會被處以死刑。迫於輿論的壓力,既然連死刑都有那麼多國家反對,那麼圍觀死刑更不用說了,這不是給了其他國家話柄嗎?為了我國的形象,政府下令不得再圍觀行刑的過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既然觸犯了法律那麼就一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死刑的存在也是有其意義所在的。要是不對這些罪犯進行處決,那麼他們可能會危害到更多人的生命,對於那些受害者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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