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老話叫“三妻四妾”,所謂三妻四妾,其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這在我國是有非常悠久的歷史的。根據《莊子》中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俗。”由此可見,“三妻四妾”的習俗由來已久,有著悠久的歷史。自從人類社會進入父系社會後,女子的地位逐漸變低,婚姻也由原先的對偶婚變成一夫多妻制。中國古代有權勢地位的人,往往都有三妻四妾,帝王更是有後宮佳麗三千,從現代文明的角度來看,三妻四妾是一種落後的習俗觀念,勢必要被歷史所淘汰。
近代時期,三妻四妾的思想習俗仍然根深蒂固,儘管後來辛亥革命中也提到要廢除這一陋習,可革命進行得並不徹底,很多封建陋習仍然延續下來。民國政府號召社會各階層人士一夫一妻,可是很多政府要員和軍閥還是要娶姨太太。比如東北軍閥張作霖,作為奉軍的頭領,張作霖不僅擁有錢財和權勢,他還有很多姨太太。再比如“狗肉將軍”張宗昌,他有一個綽號叫“三不知將軍”,其中有一不知便是“不知姨太太有多少”。
除了這些軍閥外,民國很多文人和政府要員都有姨太太,一夫一妻制對於他們而言只不過是幌子而已,身為上層人物不僅沒有起到表率作用,反而還帶頭娶姨太太。再者,民國時期受父母包辦婚姻的人仍然有很多,許多人的原配妻子都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迫娶的,民國時期思想逐漸開明,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很多人都無法接受。此外,還有傳統的生育觀念的影響,傳宗接代對於很多家庭而言都是頭等大事,為延續後代,部分人不得不納妾。
清朝末年,民間仍然存在“借妻生子”的現象,再加上許多有權勢的人物都喜歡娶姨太太,這極大影響了人們的婚娶關係,民國時期的婚姻法也模糊不清,導致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建國後,國家廢除一夫多妻制度,並規定男子不能納妾。那麼,先前已經娶姨太太的是怎樣處理的?解決的方案令人羨慕。
根據1950年5月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新中國成立後已經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度,並且男女雙方婚姻自由,男子再也無法娶姨太太。對於在新中國成立前已經納妾的人,國家並未強制要求他們離婚,反而還準許他們自由選擇,可以繼續保持婚姻關係或者離婚。
當年的《婚姻法》更側重於保護女性的權益,與如今的觀念有所不同,當時只需要女子提出離婚,無論是原配妻子還是姨太太,男方都必須同意離婚。對於那些有很多姨太太的人,國家也並非強制要求他們與誰離婚,這一點確保了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和睦。畢竟很多姨太太並不是同一時間娶來的,再者他們在一起很多年也有感情,若強行拆散他們,可能會適得其反,從而引發其它一系列問題。
當年新推出的《婚姻法》更加符合國情,並緩和了當時的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因此還有很多人仍然保留著姨太太,這個解決方案令人羨慕。如今在我國的港澳地區,仍然有很多富豪娶姨太太,比如已經去世的“賭王”何鴻燊,當年他娶了四位太太。對此,大家有何不同看法?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建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原有的姨太太怎樣處理?解決方案令人羨慕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