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中提到:“日啖荔枝三百顆,不妨長作嶺南人。”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荔枝那麼好吃,如果經常生活在嶺南的話,能夠時常吃到荔枝也是不錯的。乍一看,好像是蘇軾讚歎水果,但是仔細一瞭解,才發現蘇軾當時可是被貶到嶺南,所以也只好在嘴上說說荔枝的好處,來緩解一下自己鬱悶不平的心情罷了。
在古代刑法當中,有一則內容叫做流放。也就是說那些罪不至死的刑犯會被流放到一些偏遠且貧窮的地區作為懲罰。雖然在古代時期,女子能夠成為犯人的概率要比男子低的多,但是不代表沒有。若女子被施以了流放的刑罰,那麼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押送犯人的政府官員們,想搶著去。
流放之刑的起源點距今已經有了很長的時間,可以往遠古時代推。直到公元前221年之後,也就是秦漢時期才陸續被列入刑法之中,成為了法律條文中的一個分支點。但是押解犯人的衙役人員,其實在押解犯人的時候並沒有很多福利,甚至還有可能會面臨一些救人者的劫獄行為。
就拿公元前209年陳勝吳廣起義的事情來看,押送犯人的官吏們不僅管理不了犯人,而且還需要面臨被懲罰的境遇。所以押解犯人的政府人員所需要面臨的風險還是很大的,但是為什麼在押解女犯人的時候,那些官吏們反而爭先恐後的想討得這樁美差呢?
第1個原因在於押解犯人的時候,官吏的自由權利更大。相對比在平時那固定的上班節奏,押送犯人不會顯得枯燥無味,而且正常上班的話,官吏們還需要聽從上級安排。押送女犯人就不一樣,官吏們得了一個以自己為尊的差事,自然有更多的管官府人員爭先恐後想要去。
第2個原因在於:押解犯人的差役們有旅差補貼,也就是說相當於現代人的生活中,部分人員外出出差時會有出差補貼的道理是一樣的。相對比在平時的固定上班節奏之下,押送犯人更輕鬆,同時又有金額補貼,這也算是一個美差了。如果有一些女犯人本身就有一點金銀首飾,為了討一個一路安穩,也會主動賄賂官吏,自然更多人願意去了。
第3個原因:能夠收取賄賂。在人的本性中,貪婪永遠是其劣根性之一,而押送女犯人之所以能夠成為美差,關鍵點就在於管理們能與犯人的家人們溝通,罪犯家人為了保護好子女一路不受苦,自然會為了賄賂其官吏,以此來保證女犯人的貞潔安全。這對於衙役而言,自然更是一樁美差了。
所以在古代社會中,哪怕需要押送女囚犯們到極其偏遠的地方去,路途也充滿了各種危險,但是也有很多衙役麼不會害怕這些困難險阻,為了能夠讓工作變得更加清閒自由一些,同時也為了增加自己收取賄賂的可能,很多衙役們也會不怨恨那來回數千裡的路程,爭先恐後的想要擔上這份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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