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鶴林玉露》記載,宋朝公主普遍纏足,有一次,柔福帝姬出遊,向縣令擺出自己的身份,卻因為自己腳大而被懷疑是冒充公主。有寫道:“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
從古至今,“母親”始終是人們心中偉大而美麗的存在。但是,作為“母親”唯一主體的女性,其生存環境卻並不樂觀。在現代社會,女性就要面臨一系列諸如職場問題和家庭問題的矛盾等壓力。好在自由平等的觀念普及各地,這才令女性逐步掙脫封建愚昧的束縛,真正擁有了自己的人格獨立權。然而,封建社會的女性卻沒有這麼幸運。
受極端男權主義思想的影響,她們婚姻不自主、教育不自主,就連拒絕“裹小腳”的權利都沒有,處境十分尷尬。歷史上,就有這麼一位女子,15歲時靠“三寸金蓮”嫁給大戶人家,因為腳裹著所以她從沒有洗過,89年也只有丈夫看過。
作為世界文化大國,我國有著各式各樣的精神文化習俗。然而,種類繁多並不意味著全都積極向上。比如裹腳,就是傳統陋習之一。裹腳,顧名思義,就是用布把女子的腳給完完全全地裹起來,從而令腳達到形似“三寸金蓮”的效果。為方便稱謂,它在民間也往往被稱作是“纏足”。這聽起來似乎並不可怕。的確,若是僅纏足一兩個時辰,並不會為受縛者的身體帶來多大損傷。
但是,真正意義上的纏足,卻是從女孩子4、5歲時開始的。這種畸形又病態的裹腳方式會一直持續到少女骨骼成型時期,更有甚者會伴隨女子終身。相傳裹腳始於北宋,風靡於明清,並在新中國成立時期被徹底廢除,是個十分“頑固”的“禍害”。任何現象的背後都有其相對的成因。那麼,封建時期的女人為什麼會纏足以及“被纏足”呢?
結合相關資料,專家提出了較為準確的推測。一來,這是受中國傳統審美因素的影響:原來,在古代人眼中,女子以柔為美。這種柔表現為性格柔,身形柔和行為柔,而小巧的足丫,恰恰就是身形柔的表現。女子走起路來,步伐翩翩,弱柳扶風,極富美感,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士大夫階層的優越感和慾望。
二來,文人雅客筆下的詩詞歌賦助推了裹腳風氣。無論在哪個時代,文字都是一件直擊人心的工具,它可以誘導人們的行為,改變社會的風向。封建社會,各方文人都以小腳為美,更是大筆一揮,作出無數讚揚女子“蓮步”的詩詞。這樣的心理暗示帶偏了社會的審美風向,小腳文化愈演愈烈。
第三,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希望得到關於美的誇獎,所以,她們爭相比美,縮短各自差距,你纏我也纏,這樣一來,裹足文化更加普遍。最後,纏足文化是父權社會男尊女卑意識影響下的產物。封建社會,女性被認為是男性的附庸,根本無權幹涉美的定義和標準,就算抗拒纏足,也不得不被家人按著裹腳。
裹腳是一種病態的文化習俗,它不僅會使女子的腳趨於畸形,還能消磨人的獨立意志。民國建立後,孫中山先生大興改革,遏止纏足。這一行為雖解放了女性的思想,但未從根本上斷絕纏足文化存活的可能。由於律令普及範圍和速度有限,一些女子還是被捲入了纏足風潮。劉娘就是其中之一。她自小貌美,但因腳不夠小巧而被家人強行裹足,15歲時就依靠“三寸金蓮”嫁入豪門,過上了大戶人家少奶奶的生活。
劉娘嫁人後顯得十分悠閒。因為雙腳過於畸小,無法做重活,她最多也就是打掃打掃屋子,出門也是憑著一頂轎子。然而,禍福相依,上天給了劉娘吃喝不愁生活的同時,也禁錮了她的靈魂和行動。原來,為了保證丈夫對她的寵愛長久不衰,劉娘一生都不能在外人面前拆下那塊裹腳布,就連洗腳也只能屏退左右,自己一人清洗。
整整89年,除了她自己,就只有丈夫一人知道那裹腳佈下的真實模樣。除此之外,久居深宅,劉娘逐漸失去了一種叫做快樂的情緒,變得越來越內向和孤僻,最終鬱鬱一生。歷史上,出現過許多像纏足這樣變態而畸形的文化。然而值得慶幸的是,這些封建陋習最終都隨著時代的發展化為粉末。歷史告訴我們,只有符合大眾審美和理念的,正當的、科學的文化,才是優秀的文化,壓迫人的文化,終將會被時代厭惡和淘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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