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陳子昂,估計很多人不知道,但我們肯定知道他所寫的《登幽州臺歌》: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幽州古臺上,眼前的蒼茫大漠化為歷史雲煙,陳子昂想起了什麼,但眼下自己卻一無所有,沒混出個人樣。自己為什麼沒混出人樣,因為懷才不遇。哎,天地無窮而人生有限,歲月空流而人生抱負遠未實現,這怎麼讓人泫然涕下慷慨悲歌?
說實話,當我們在社會上碰壁一番後在讀這首詩的確風格深沉悲壯,抒發了懷才不遇,壯志難酬的情感。在今人看來,真是無人能敵。
陳子昂才子果然名不虛傳,可惜,這位才子最後竟然被一個小小的縣令給害死了,實在可惜。
故事還得從頭說起。陳子昂出身於豪俠世家,他的父親不僅是個進士,還具有豪俠之氣。而在家庭的影響下,陳子昂從小就表現出了自己的“江湖氣”,希望自己長大能成為一個縱橫江湖的俠客。
所以,他練就了一生武藝,喜歡到處跟人比武擊劍。長大後因為擊劍傷人,家裡花了不少錢才將他撈出來。從此之後,他棄武從文,開始用功讀書,參加科舉,後來還得到了武則天的賞識。
雖然陳子昂得到了武則天的賞識,但僅限於賞識,武則天並沒有重用他。浪跡官場多年無所成就後,陳子昂便衣父親年邁為理由回到老家。武則天不僅同意了,還保留了他的官職和俸祿,也就是說,他不上班也有錢拿。
誰知回答老家後,被老家的小小縣令盯上了,居然被縣令給害死了。
關於陳子昂死於小小縣令之手,新舊唐書均有記載:
《舊唐書》中記載:
“子昂父在鄉,為縣令段簡所辱,逮還鄉裡。簡乃因事收繫獄中,憂憤而卒,時年四十餘。”
《新唐書》中記載稍微詳細些:
“聖歷初,以父老,表解官歸侍,詔以官供養。會父喪,廬冢次,每哀慟,聞者為涕。縣令段簡貪暴,聞其富,欲害子昂,家人納錢二十萬緡,簡薄其賂,捕送獄中。子昂之見捕,自筮,卦成,驚曰:‘天命不祐,吾殆死乎!’果死獄中,年四十三。”
綜合新舊唐書的內容,我們可以得知,武則天聖曆元年,陳子昂以父親年邁體弱為由,請求退職歸隱,回到老家四川射洪。武則天下允許他帶職返鄉,仍領右拾遺薪俸。
陳子昂回到老家不久後,父親去世,父親去世後,當時的縣令段簡覬覦陳家的財產,於是羅織罪名,加害陳子昂。
陳子昂的家人得知後,決定花錢消災,於是送了20萬緡錢給縣令,乞求饒命。在古代,一緡錢通常是1千文,20萬緡錢就是2億文錢。
雖然陳子昂送了不少錢,但段簡實在太貪婪,仍然不放過陳子昂,於是便以行賄罪將陳子昂下獄。
“屬本縣令段簡貪暴殘忍,聞其家有財,乃附會文法,將欲害之。子昂荒懼,使家人納錢二十萬,而簡意未已,數輿曳就吏。”
陳子昂在獄中受盡酷刑,自知性命難保。於是給自己算了一卦,顯示:
“天命不祐,吾其死矣!”
果不其然,陳子昂死在獄中,終年43歲。當然,讀到這裡,肯定很多人有疑問。
首先,陳子昂為人仗義,有江湖氣,當初他在京為官時剛直不阿出了名的,連來俊臣他都不怕,怎麼回到老家後,會怕一個小小縣令,為了保命居然給縣令送錢?
其次,陳子昂雖然辭官回老家,但武則天保留了他的官職,又怎麼被小小縣令段簡輕易加害?實在讓人不解。
實際上,武則天允許他帶職返鄉,仍領右拾遺薪俸,可右拾遺在唐朝,不過是個正八品的小官。而段簡雖然看著是個小縣令,但他的級別至少有從六品上至從七品下。
縣令段簡比陳子昂高。況且陳子昂一個已經歸隱山林的八品右拾遺,能翻起什麼大浪呢?
當然,最主要的是段簡之所以敢先敲詐陳子昂,再將其害死,背後有人撐腰,這個人就是武三思。
陳子昂當初在京城的時候,得罪了武家的人,所以,武三思便指使段簡除掉他。
《上九江鄭使君書》記載:
“然喬死於讒,陳死於枉,皆由武三思嫉怒於一時之情,致力克害。”
有了武三思的撐腰,再加上巨大財力的誘惑,小小的段簡自然敢鋌而走險。可惜一代才子就這樣死在了小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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