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時期,廣東省陽春縣有一陳姓人家的兒子,自幼聘定徐家女兒為妻。陳徐兩家是當地財主,家中資財頗豐。陳徐兩家祖輩皆為世交,因此兩家的一子一女還是娃娃時就相互定了婚約。
天公不作美,陳氏子陳春少年時突然得了天花,俊俏面龐之上落下了一臉麻子,眼病暴突,而且彎腰駝背,看上去像個鬼怪一般。徐家女兒徐盼雲長大之後,姿色柔美,嬌豔嫵媚,如同畫中美女一般。雖然陳春長相奇醜,徐盼雲美若天仙,但這是父母定下的姻緣,不得不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舉行婚禮。
鄰鄉有一韋姓人家,自幼聘定鄭家女兒為妻。韋鄭兩家都是書香門第,世世代代以教書為業。韋氏子單名為驤,長得清秀俊雅,聰明過人;而鄭家女兒鄭芸娘卻長得青唇黑臉,實在難討男孩子們的喜愛。
這兩對父母約定的姻緣,方圓數十裡的人家都知道,人們知道兩家兒女的情況之後紛紛說:“天公錯配了鴛鴦,這也太遺憾了”。
乾隆十七年二月十五,這一天是大吉日子,陳、韋兩家都選定在這一天給兒子完婚,踐行多年前許下的諾言。兩家各自派出迎親花轎隊伍,吹吹打打朝各自迎娶的人家而去。在一處窄橋附近,兩家的迎親花轎正好在途中相遇。因為路過此地只有這一座橋可以過,因此兩家迎親隊伍只能一前一後同時行走。
那時的農村娶親花轎貧富大都一樣,就是在道旁觀看的人,也分不出是哪村哪家的。富貴人家的花轎在路途中不會招搖,搞得熱烈富貴,主要還是害怕引來山賊土匪劫道。只有迎親隊伍到了男方家門口不遠處,才會換上更富貴豪華的花轎和隊伍迎娶入門。
此時天氣突然大變,黑雲密佈,風雨大作,轎伕們只好把花轎抬進附近一所破廟之中,暫時躲避風雨。約摸過了兩個時辰,風雨漸漸小去,但此時已經臨近黃昏,路途難辨。眾人匆匆忙忙抬起花轎分路登程,初更過後才到家門。陳家吹吹打打,熱鬧非常。忽然風雨越來越大,堂中燈燭皆被吹滅,所以婚禮不得不草草結束,即把新娘新郎送入洞房。
陳家兒子陳春自慚形穢,匆忙上床用被子矇頭,不讓新娘看見,新娘也不強求,用袖子遮住臉部,靜靜躺下。陳春早就知道妻子美麗,一旦依偎相親,猶如獲得仙女一般,心中早已經急不可耐,抹黑之中扯下遮床的錦布,遂成夫妻之樂。
次日天明,新娘起床梳妝,看到屋內擺設,富麗堂皇甚是高興。陳春見日上東山,也只得穿衣起床。二人互相一看,都大吃一驚,像見了鬼一樣驚訝不已。陳春急忙叫來伴娘詢問,伴娘也不認識新娘是誰。此時這才意識到在破廟避雨時,兩家將花轎抬錯了,被抬到陳家的新娘是鄭芸娘而不是徐盼雲。
韋家貧窮,門庭冷落。洞房花燭之下,徐盼雲見新郎韋驤俊秀文雅,韋驤見新娘光豔照人,雙方都很吃驚,因為跟平時聽說的長相完全不同忙告訴母親。經過詢問,這才發現新娘乃是徐家之女不是鄭家女兒。韋驤告訴母親:徐家富有,徐女貌美如花,乃徐家掌上明珠,自家貧窮,門不當戶不對,不宜成親。於是便讓母親陪伴徐盼雲,直到親友家閒聊,直到天亮才回。
徐鄭兩家聽說抬錯了花轎,迅速趕到男家。徐盼雲的父母趕來看望女兒,徐母問女兒心中如何打算?徐盼雲說:“老天爺有意安排,韋公子知書達理,才俊風雅,這是上天垂憐於我,定然不肯違抗上天之美意。”徐家父母商議一番,認為韋家雖然窮,但韋驤長得俊俏才華出眾,女兒嫁給韋驤也是好事,只是不好向陳家交代,於是一時不知如何是好。
另外一邊,鄭家父母趕去陳家看望女兒,發現女兒嫁入了富貴人家,喜上眉梢。陳春卻不滿意了,他的美貌妻子換成了醜婦,心中不勝憤怒,在家中抱怨老天不公,要讓鄭家把女兒接走,讓徐家把盼雲送來。鄭母對陳春說:“你與小女,可以說是相當般配。這定然是前世的姻緣,你有何不滿意的?再說小女已經失身於你,你讓小女如何回去?”
陳春聽了鄭母的話,認為鄭家人是在譏笑自己長得醜,於是更加氣憤,向官府起訴要求兩家重新把妻子換回來。
縣令葉世度接下案子,經過詳細詢問得知了箇中緣由。葉縣令對比兩家:陳春、鄭芸娘已經成婚,大禮已經行完,且已經有了夫妻之實,雖是陰差陽錯導致了誤會,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且因為醜陋就嫌棄鄭芸娘,這有違道德良心。若將芸娘驅趕回家,保不定會令其羞憤自盡。韋家雖貧,但韋驤知書達理,發現錯誤之後避嫌離開洞房,此等君子之舉,著實可嘉。且徐盼雲對韋驤有意,這何嘗不是一樁美滿婚姻?
葉縣令當即提筆寫下判決:韋郎能守禮法,坐等天明,陳氏子已成婚配,興訟無理。織女應該嫁給牛郎;女夜叉應與鬼卒成親。雨神引線,風神為媒,此上天撮合,凡人豈能違拗。雙方要安於現狀,美醜各得其所,婚配也相當合宜,鄭女雖醜,卻品德才華出眾,也是一位佳人。嫁妝陪送,各歸原主,由女方家長討回,送到女婿家中。速速辦理,不得有誤。
判決詞下,鄉民們為之稱頌。陳春心中不滿,但已經與鄭芸娘有了夫妻之實,若不接納縣令問罪下來吃罪不起。鄭芸娘見韋驤俊俏也不禁怨天尤人起來,但好在陳家富貴,陳春品行不壞,有縣令判決生效,也只能在陳家生活了。一年之後,鄭芸娘為陳家生下一個兒子,兒子長得健康膚白,沒有遺傳父母的醜陋,陳家有後,偌大家業有人繼承香火,陳家人對鄭芸娘不再有所嫌棄。
另外一邊,韋驤與徐盼雲結為夫妻,二人彼此傾心。徐盼雲帶來嫁妝豐厚,徐家父母見女婿才貌出眾,歡喜得不得了。韋家貧窮家境得以改觀,夫妻恩愛,婆媳和睦,日子過得非常美滿。
這是一樁清代奇案,韋、陳兩家娶妻因為破廟避雨抬錯了花轎,兩家女兒抬錯了人家,卻成就了美滿姻緣。葉縣令的判詞說得非常好“雨神引線,風神為媒”,這似乎就是上天有意的安排撮合,雙方雖然抬錯了花轎,但最後結局都算完美。陳家雖娶了醜婦,卻得了傳家之子。韋家娶了美妻,家境得以改觀,且有情人終得眷屬。
此事詳細記錄在檔案之中,絕非出自小說和野史。這樁奇案、奇情被後世改編為《上錯花轎嫁對郎》電視基本上尊重了案件本身的實際,但也做了很大的改動,歷史朝代做了更換,兩男兩女不都是美貌女子,實則是一美一醜,四家也是兩富兩貧,其中出場人物更不會有王爺、公主等等。當然,藝術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改編能讓人看得更加賞心悅目。
自此,清代婚姻奇案,宣告結案。
參考文獻:《折獄龜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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