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新中國共評出了十大元、十名大將,還有近千名上將、中將、少將,有一位中將職位不算太高,竟然敢以下犯上,當眾打開國上將,此後被判刑17年,晚年過平民百姓的生活。
這位開國中將名叫吳法憲,1915年出生,江西省興國縣南坑鄉人,從小家境貧寒,以為地主放牛為生。1930年紅軍來到江西實行打土豪、分田地。吳法憲參加了紅軍,併成為了一名團員。
1932年,17歲的吳法憲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擔任紅軍廣昌獨立師十團青年幹事,直接在團黨代表領導下做部隊的青年工作,由於他工作出色、積極主動,所以在部隊提拔的比較快。
1933年,吳法憲所在的部隊經過改編後,成為林彪指揮的紅一軍團的一部分,吳法憲在紅一軍團二師警衛通信連當指導員,此後他在林彪手下工作近四十年,成為林彪的得力幹將。
經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在全國解放之後,在林彪的推薦下,吳法憲當上了空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空軍幹部部長,此時的空軍司令員是劉亞樓,吳法憲的權力相當於二把手。
1967年7月20日,發生了深遠影響的“720事件”,時任空軍司令員的吳法憲大罵開國上將陳再道,是武漢反革命暴亂的罪魁禍首,並當眾打了開國上將陳再道兩個耳光。
陳再道按照軍銜應該在吳法憲之上,但吳法憲自認為是林彪的親信,所以膽大妄為、以下犯上,打了開國上將陳再道兩個耳光,周恩來總理氣憤地怒斥吳法憲:真是荒唐!
在林彪倒臺後,吳法憲的問題也徹底暴露,他按照林彪的指示,迫害了不少革命元老,陳再道只是其中之一。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吳法憲離職反省、徹底交待、隔離審查。隨後,最高人民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後來,由於吳法憲認罪態度好,加上他過去有戰功,因此被放出來保外就醫,過上平民百姓生活。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這位開國中將以下犯上,被判刑17年,晚年過平民百姓生活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