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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債未完整披露對外擔保情況 金茂集團及中山證券被警示

財經 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4日電 據山東證監局日前消息,山東金茂紡織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金茂集團”)發行公司債未完整披露對外擔保情況,公司及有關負責人被出具警示函。此外,“16金茂01”主承銷商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項目負責人被出具警示函。

發債未完整披露對外擔保情況 金茂集團及中山證券被警示

來源:山東證監局官網

山東證監局指出,經查,金茂集團作為“15金茂債”“16金茂01”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未按規定在“15金茂債”“16金茂01”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2016年年報、2017年年報等定期報告中完整披露對外擔保情況,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四條的規定。

徐朋明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陳亮作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崔奎書作為公司時任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徐朋明、陳亮、崔奎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發債未完整披露對外擔保情況 金茂集團及中山證券被警示

來源:山東證監局官網

此外,山東證監局指出,作為“16金茂01”的承銷機構,中山證券未審慎調查金茂集團關聯方及關聯關係、對外擔保等事項。上述行為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2015年)第五條、第十條第(四)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的相關要求,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七條的規定。

徐麗君作為公司債券“16金茂01”項目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中山證券和徐麗君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資料顯示,金茂集團成立於2004年12月,註冊資本1.48億元,法定代表人為徐朋明,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針織品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防粘劑、緩蝕劑、降濾失劑、服裝面料、紡織品及坯布的生產、銷售;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的銷售;棉花收購與銷售業務等。

根據Wind數據,“15金茂債”發行於2015年9月,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到期日期為2020年9月25日,主承銷商為財通證券。募集資金中,7億元擬用於償還公司短期銀行借款及發行的短期融資券,另3億元擬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

“16金茂01”發行於2016年4月,發行規模為5億元,票面利率為6.97%,到期日期為2021年4月1日,主承銷商為中山證券。“16金茂01”募集資金擬用於歸還借款和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15年9月末,金茂集團合併報表口徑短期借款餘額115000.00萬元,長期借款餘額為40769.23萬元,金茂集團擬將本次債券募集資金中部分用於歸還借款。

目前,金茂集團主體評級及“15金茂債”“16金茂01”債項評級均為C。“15金茂債”餘額為1.25億元,“16金茂01”餘額為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金茂集團發佈《關於預計無法按時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公告》。公司稱,2018年11月26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請。2019年12月4日,東營中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書,批准公司重整計劃,目前公司正處於重整計劃執行階段,預計無法按時出具2019年度審計報告,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預計無法按時披露。(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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