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塗穎浩 每經編輯:陳星
日前,某保險公司被實名舉報事件引起廣泛關注,舉報人稱“某支公司負責人通過保費造假、增員造假、虛列費用”等一系列作假手段謀取私利,令圈外人瞠目結舌。
“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儁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行業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存在著“唯增長”的導向與“保費衝動”的強烈偏好。“基層公司的‘保費衝動’源於上級公司的考核導向,而公司的‘保費衝動’則源於有關部門對保險公司的業績考核和管理評價。公司的保費收入規模事關相關部門對其業績評價、相關人員職位升遷甚至重要的會議排名和座次。”
一位不具名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各家壽險公司依發展策略不同、經營管理水平、內控和合規水平不同,或多或少涉及作假問題。徹底治理作假問題需要一定的時間,更需要強有力的管理措施。
罰單屢見不鮮、業內習以為常
最近,“實名舉報保險公司大量造假”事件中,舉報人所述的一系列操作猛如虎:長險短做,竊取客戶證件辦理假增員,偽造客戶簽名,套取傭金、獎金、績效,套取客養費、宣傳費,冒領客戶禮品等。
普通人看來字字觸目驚心,但業內對此早已麻木。
一位保險從業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感慨:“沒想到行業都知道的‘秘密’竟然上了熱搜。要在以往,第一感覺肯定是這事兒還用舉報?”
根據普華永道的統計,2020年,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保險領域共開出1705張監管處罰罰單,其中,43家壽險公司共收到470張罰單,罰款金額合計5734.5萬元。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是壽險公司前三大違法違規事由。
就拿常見的虛列費用來看,業務宣傳費、會議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租賃費、績效薪酬以及虛假髮票報銷等,各項費用明目五花八門。
根據之前監管的罰單顯示,2015年4月和5月,某壽險公司分別與北京某兩家廣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委託其協助公司舉辦十年慶典活動和公益行活動,但兩家廣告公司未按照合同協議開展相關活動,該公司將資金實際用於支付協議活動以外事項400萬元;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該公司通過費用報銷的方式給予高管人員薪酬以外的補貼134.20萬元;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間,該公司從武漢市某商行購買禮品等共計16筆,發票133張,金額共計113.68萬元,經驗證,上述發票為虛假髮票。2017年,該公司因虛列費用647.88萬元被處罰45萬元,相關責任人被罰15萬元。
與部分市場主體風控不到位有關
2009年,原保監會對某大型險企瀋陽分公司虛構業務、虛增保費收入和退保金1.56億元、2800萬元等違規行為罰款50萬元,同時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萬元罰款,責令撤換。
2011年,該險企又因保險經營管理中存在違規問題6.98億元被審計署點名,主要包括以循環投保或職工購保再退保的方式虛增保費收入2.78億元等。
據瞭解,為完成保險業務年度計劃,該險企齊齊哈爾地區分支機構2009年12月由職工個人購買“XX兩全保險”1055.4萬元,2010年1月集中退保,虛增保費收入1055.4萬元。
分析指出,各公司對收入的虛增衝動,主要來自於保險業內普遍的將保費收入與最終獲得的工資、費用分攤掛鉤。但各公司拿到了比多納稅和分保險更多的工資和分攤費用,有了更好看的利潤,一些基層公司也就有了動力。
朱儁生認為,從根本上說,這與部分市場主體粗放式發展以及風控不到位有關係。
“壽險業要實現轉型發展,最重要的是經營者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壓力。但股東貪大求快的壓力、任期制以及現行一些經營理念及其主導下的考核機制,都容易使得經營者具有短期行為的偏好。” 朱儁生指出,“部分機構過於重視保費規模與市場地位,單純地以高費用、高傭金激勵分支機構與營銷員,一旦激勵方案設計不合理,且公司內控無法有效跟上銷售行為,就容易帶來各種違規行為,給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以及行業生態帶來不利的影響。”
在朱儁生看來,追求規模本身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如果做大保費收入犧牲一切,沒有價值創造或不遵循市場規則地“做大”,就會將不具有絕對價值的保費增長變成具有絕對價值,並且讓它成為市場發展的中心。這種對規模的偶像崇拜使得堅守轉型戰略的經營管理層很難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各方面的壓力。因此,轉型要求超越狹隘的發展觀,將把對消費者的價值創造作為發展的核心。
金字塔式營銷存惡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實際上,由代理人作為投保人為虛擬的身份關係投保產生的大量“虛假保費”是不難被識別的。比如,有保險公司後臺數據統計發現,一個業務員為投保人,對應“夫妻關係”的被保險人有多人。
“從基層公司或者總公司的角度來說,虛假保單很容易避免,但還在放任,說明保險業長期以來以人海戰術吸納人員,再由這些代理人做業務,或者對這些人員身上做業務的這種模式,存在比較強的依賴。”律師李濱認為,這反映出一些保險公司急功近利、跑馬圈地的粗放經營狀態。
李濱還表示,在總公司給予基層公司的聘才計劃存在漏洞的情況下,通過製造“虛假人力”等方式,套取公司利益的現象大量存在。
比如組織參加保險公司的培訓,收集和欺騙普通百姓成為保險代理人,在培訓(洗腦)過程中,被洗腦成功的就作為正常保險代理人,不成功的就以給予利益的方式,虛假加入保險公司,然後組織者再帶領業務人員騙取公司的聘才計劃。在這一過程中,組織者自己提供資金,利用加入者的“人頭”獲得利益。
一位保險業內高管更一針見血地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這表面上看是一場保險公司聲譽風險的“大考”,但其實是金字塔式營銷的惡果,也意味著傳統壽險公司賦能體系失效。最近各家代理人扎堆舉報自家公司,內容還包括傳銷式發展團隊、低齡違規上崗、強制完成業務等,或許從另一個層面說明,這背後的問題遠比暴露出來的更大。
險企“弄虛作假”屢禁不止如何破?朱儁生表示,壽險業的轉型與發展需要做出這樣的選擇:是追求當下的好處,不管隨之而來的巨大壞處,還是寧願冒當下小小不幸,追求未來的較大收益。在朱儁生看來,一是要摒棄對保費收入規模的偶像崇拜;二是要弘揚市場參與者的敬畏之心。“看得見”的短期終究不可持續,“看不見的”長期才重要。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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