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P2P網貸公司的取締,市面上已沒有網貸的存在,但卻出現了眾多小額貸公司,並且小額貸公司公開宣傳我們是銀行的“子公司”,你們所借的款都是銀行給批下來的,而且有借款人發現這種借款竟然出現了高息,只要不還款就會影響到徵信,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
張先生因為在年前著急用錢,選擇了某小額貸公司,該公司表示需要做抵押才能夠借款,並且也告知你借的錢是某某銀行的,我們不會存在高息的行為,於是張先生就將自己的車作抵押給借款11萬元,不過當時的業務員表示我們需要先收取前期的給你服務的費用,錢到賬之後扣掉張先生的12000元,其餘的9萬8給了張先生!
不過短信上也提醒是某某銀行的貸款信息,隨後在還款的過程中並不是直接還給銀行,而是先還給小額貸公司,一開始還沒有注意到每個月的還款,但從筆者的文章中發現,現在的借款都會變相的收費,於是按照三年的貸款金額和銀行提醒的利率來看一個月大概還3300元,但是現在每個月需要還3958元!
當張先生和業務員溝通時,業務員表示我們是擔保方,只有我們從銀行給你擔保你才能借款,所以我們每個月收你手續費也是正常的,但張先生認為剛開始你說是沒有任何其他的費用,是銀行直接放貸,我才相信你的,現在你們又承擔了擔保,那我還不如直接去銀行進行車抵押。
但業務員認為你很難從銀行抵押貸款,現在金融收緊,我們都是跟銀行有合作的,銀行負責放貸,我們收取擔保費沒有毛病,隨後張先生致電了某某銀行,說明情況!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並沒有和小額貸機構合作,因為是你直接在銀行貸款的!
到底是跟銀行有沒有合作呢?筆者調查到該小額貸公司確實和銀行有合作,小額貸公司董事是某某銀行高層的一個親屬,而且也表示只要借錢的不還款,肯定會影響到徵信,該公司的員工表示,我們這是屬於聯合貸,當借款人不還款的時我們會給借款人補償所欠的金額,而借款人的車我們也會變賣套現!
員工表示這是屬於三種得利的,銀行進行了放心的貸款,我們公司拿了擔保費,而借款人也得到了金額,但真的是如此嗎?
從張先生的借款中在加上擔保費明顯是超過國家規定的年化借款率,是屬於高利貸,但因為是銀行給放款的,所以張先生不還款就是屬於老賴,如果是直接還銀行的錢,那麼車的車本就拿不回來,但遇到這種情況律師認為張先生應當去法院起訴,認為自己確實遭到的是高利貸,只要正常的還本金和利息就可以,而銀行表示不還款就會上報央行徵信,大家認為張先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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