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資本市場訊 2月9日,因未及時披露子公司失控事項,安控科技(300370.SZ)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安控科技於2020年5月29日披露《關於控股子公司寧波市東望智能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顯示,子公司寧波市東望智能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東望智能”)於2019年11月失控,公司自2019年11月1日起不再將東望智能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深交所認為,公司未能在子公司失控事項發生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6條及第7.7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安控科技於2014年登陸深交所,主營業務為工業級遠程控制終端(RTU)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7年7月,安控科技以3.74億元收購東望智能70%股權,增值率達714.8%。彼時,交易對手方廣瀚投資和德皓投資曾承諾,2017-2018年,東望智能實現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將分別不低於5100萬元和6500萬元,若東望智能未完成業績承諾,交易方將以現金方式對安控科技進行補償。
然而,2018年,東望智能僅實現淨利潤328萬,扣非淨虧損88萬。業績承諾未完成,交易對手方卻拒絕履行補償義務。2019年11月11日,安控科技披露的《關於重大訴訟的公告》顯示,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廣瀚投資和德皓投資、顧笑也、王瑜、沙曉東、王蓓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涉及金額達6.05億元,佔安控科技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的71.56%,公司也曾因上述事項信披不及時,於2020年8月29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除了捲入訴訟糾紛,由於安控科技及東望智能未向審計機構提供東望智能2019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等財務資料,以及與報表項目相關的業務資料,導致審計機構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公司2019年年報還被審計機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據最新業績預告顯示,安控科技預計2020年度歸母淨利潤虧損3.8億元-4.8億元,對於業績變動的原因,公司表示主要受新冠疫情影響,受資金流動性不足影響,公司業務承接及市場拓展均不及預期,上述因素導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大幅度下降。同時,因業務量下降、產能縮減、採購成本增加等因素使營業成本增加,從而導致毛利下降。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因債務訴訟曾多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處於失信期間,對公司參與招投標項目造成了一定影響,導致公司業務承接受到限制;公司因貸款逾期產生複利及罰息,導致平均融資成本提高,財務費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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