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分公司”)擬處置以下資產,特發佈此公告。
債權資產(包括債權項下的擔保權益,截止至2021年2月3日,人民幣元):
(表格內容詳見版面圖)
該債權資產的交易對象須為在中國境內註冊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應具備財務狀況良好條件;交易對象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託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
有受讓意向者請速與我分公司聯繫商洽。任何對本處置項目有疑問或異議者均可提出徵詢或異議。徵詢或異議的有效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振武路70號錢隆廣場31層 郵編:350004
對排斥、阻撓徵詢或異議的行為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本公告的有效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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