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3日長春市創業擔保貸款安全建設年的啟動,市就業服務局發佈今年我市創業擔保貸款新政策,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20萬元,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即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間點的年利率減去1.5%的差額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剩餘部分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
市就業服務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我市共發放創業擔保貸款逾11億元,完成吉林省當年下達目標任務的268%,直接扶持4391人創業,並帶動11275人就業。其中,向高校畢業生髮放貸款2574萬元,直接扶持82人創業,並帶動242人就業;向返鄉創業農民工發放貸款6759萬元,直接扶持525人創業,並帶動2029人就業。發放中小微企業貼息不擔保貸款81994萬元,企業新增就業2215人。
今年,我市創業擔保貸款將執行吉林省新政策,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每人最高額度為22萬元,合計貸款額度不超過220萬元。中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則將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人數進行合理確定,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0萬元。
為切實化解金融風險,確保擔保基金良性循環,我市今年將通過電話催繳、上門催收、郵寄逾期貸款催收函、法律訴訟等多項舉措開展逾期貸款清欠專項行動,還將開展貸後跟蹤專項行動,多渠道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和貸款回收工作,保證創業擔保貸款“貸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來源:長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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