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8號,徐先生的妻子在家突發性腦出血,送去醫院做了手術,醫藥費前後花了二十多萬。徐先生說,他給妻子買了重大疾病保險,但去找保險公司理賠,遭到了拒絕。
徐先生:“做了開顱手術,這邊的骨頭也取出來了,有點嚴重的,在嘉興二院住了一個多月,轉到桐鄉康復醫院,到2月8號也兩個月了。”
徐先生說,現在醫藥費已經陸陸續續花了二十多萬,前段時間他想起來,從2011年開始,自己給妻子買過一份太平洋保險,每年保費六千多,其中包含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
徐先生提供了這份保險合同,可以看到這份保險包含了一份分紅險,以及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其中重疾保險的保費是1215塊錢。
徐先生:“保險公司說我們這個病是先天性的,不予理賠 (怎麼判斷這個是不是先天性的呢)他說醫院診斷報告調出來是先天性,我也不承認。”
嘉興第二醫院的出院診斷寫著,徐先生妻子左側顳葉腦血管畸形,左側顳葉腦出血破入腦室,煙霧病。
徐先生認為,出院記錄並沒有明確說妻子的病是先天性的,另外,合同裡列出的重大疾病中,有一項是腦中風後遺症,定義為“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並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他認為妻子的狀況符合這一描述,他們應當獲得理賠。
徐先生手機裡有一張理賠決定通知書,上面給出的處理意見是退還保單現金價值,五千五百塊錢。
對於這個結果,徐先生不認可。之後,徐先生帶著記者找到了中國太平洋保險桐鄉支公司第一營銷服務部。工作人員表示,關於理賠的事兒,他們無權處理,都是由上級部門進行理賠認定的,讓記者留下了電話。
太平洋保險工作人員:“腦血管畸形屬於先天性畸形,依據條款,左側顳葉腦血管畸形,屬於先天性畸形,屬於責任免除範圍,重大疾病不予賠付,但退還保單現金價值,客戶1月11日在消保中心投訴,1月14日約了客戶,到銀保監嘉興分局消保委進行協談,我公司提出通融賠付,客戶保額的百分之五十,即7萬5的處理方案,但是客戶不同意,我司建議客戶走訴訟程序解決。”
來源:1818黃金眼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妻子腦溢血,丈夫想起買了十年的重疾險,結果卻是……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