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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愛君:“市場+司法”,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財經 中國新聞週刊

李愛君:“市場+司法”,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文/李權雲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其中所包含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針對2020年8月18日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決定》進行了補充性司法解釋,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該司法解釋中,第一條就明確重申"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釐清金融借貸和民間借貸

在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看來,從法律層面和金融業務層面兩個角度釐清金融機構借貸利率和民間借貸利率的界限,是正確理解最高法相關規定和妥善處理相關案件的關鍵。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決定》(簡稱新規)正式發佈,對民間借貸利率做出明確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也就是說,高於4倍LPR的民間借款將不受司法保護。"李愛君表示,《新規》下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一方面是為了與《民法典》有效配合,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保護市場主體,促進經濟恢復與發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範民間借貸中存在的道德風險與社會問題。

與此同時,有別於民間借貸利率"一刀切式"的保護上限規定,"目前法律法規體系未對金融借貸的利率上限進行明確的界定。"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對利率市場化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改革。2004年10月28日,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管制。

2013年7月19日,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進一步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至此,在明文規定層面,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再無上下限管制。"李愛君指出。

2017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幹意見》,明確指出要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其中規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

李愛君指出,在利率市場化的趨勢下,最高法院為了對金融機構的利率進行一定程度的規制而發佈了上述意見,規定對24%以上的部分可予以適當減免。有別於金融監管,該規制並未直接將金融借貸利率保護上限界定為24%,而是針對借款人以背離實際損失為由提出的調減請求,法院參照24%,結合個案實際情況進行調解。

從法律層面來說,這與民間借貸一刀切式的保護上限有本質區別。這也表明,最高法院對金融借貸和民間借貸的差異有著清晰的認識,並且相應在法律規制方式上做了較為精細的區分。

李愛君表示,從金融業務角度來分析,金融借貸與民間借貸在放貸主體、行為性質、規制目的等方面也存在顯著差異。

從放貸主體來看,金融借貸放款主體為經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其設立需滿足管理制度、出資人、註冊資本等嚴苛條件,並受到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流程監管。而民間借貸的放款主體為個體(非商主體),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民事行為,除了要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之外,不要求具備額外的相關主體資質。

從行為性質來看,金融借貸行為是商事行為,即營利性行為。民間借貸屬於非商事行為,是互助性行為,從倫理傳統和制度層面不鼓勵民間借貸進行營利,而且《新規》和國家相關制度是禁止形成實質性的營利性行為,即職業放貸人。

從規制目的來看,金融借貸利率的管控體現為政府對金融市場的幹預,此種幹預必定是適當幹預、有效幹預,目的在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而對民間借貸利率限制目的在於對高利貸、校園貸等犯罪行為予以打擊,是有著明顯區分的。

可見,不管是從法律層面,還是金融業務層面,金融機構借貸利率和民間借貸利率都存在明晰的界定標準,釐清二者的規制邊界,不僅有利於保障自然人利益,也有助於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由市場主體自主決定利率,使市場經濟狀況起主要作用,保證金融市場利率能夠有效反映市場狀況,同時司法層面應當嚴格準確使用各類規定,區分金融借貸和民間借貸的區別,明確金融市場的特質,把握金融市場利率的改革方向,保護金融機構及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李愛君表示,"市場+司法"各司其職,可以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當前,業界普遍認為,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有利於在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的新發展格局下,擴大社會投資,進一步提振內需。

在李愛君看來,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首先要"破除利率雙軌制,實現利率並軌統一"。她指出,目前我國貨幣市場利率和債券市場利率已經完全市場化,存貸款利率雖然已經取消管制,但是尚未完全市場化,從而造成貨幣市場和信貸市場的分割,增加資金成本。因此,需要進一步推動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疏通貨幣市場利率向貸款利率的傳導,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其次,要"培育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完善貸款報價利率的形成機制"。改革和完善市場報價利率形成機制,是保證市場化改革辦法,推動降低貸款實際利率的重要舉措。她表示,新的LPR形成機制完善後,將對市場利率的下降予以更多反映,銀行難以再協同設定貸款利率的隱性下限,打破隱性下限可促使貸款利率下行。

當然,從資金供給端來看,金融機構也要積極降本增效。"以消費金融公司為例,成本主要包括融資成本、風險成本,以及影響資本回報的獲客成本、管理成本等。"李愛君表示,降低消費金融公司的成本,應當拓寬其融資渠道,增加資金獲取能力,擴寬場景領域,開發潛在市場,增加用戶粘性。同時,金融機構在估算貸款成本時,應當考慮客戶關係,明確客戶定位,同時明確風險和利潤的平衡點,在保證利潤的同時保證風險可控。

從金融市場到實體經濟,利率傳導是資金融通的重要機制。促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把金融活水引入實體經濟,將為實體經濟的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同時,監管層面也要進一步強化預警機制,降低系統性風險,尤其是互聯網金融所引發的傳導風險。"針對互聯網金融強化監管,強化平臺信息披露的要求和責任,從監管手段上,促進監管科技賦能,加強管理和技術的協調。"李愛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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