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商學院研究員 鄭少娜
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獲通過,進一步強化了食品藥品安全,對醫藥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作了更嚴厲的量刑調整。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特藥業”)就曾因生產不規範受到監管處罰,12月17日,深交所創業板官網顯示,這家從事高端仿製藥、創新藥、原料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通過首發上會。
時代商學院查閱相關資料發現,報告期內,倍特藥業的多個子公司存在較多未彌補虧損,2019年倍特藥業的淨利潤較2018年同比減少了22.4%。同時,倍特藥業的應收賬款迅速攀升,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應收賬款較2017年末分別增長了143.32%和150.73%,而該公司的資產負債率2倍於同行可比公司均值,處於較高水平,但其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較低,不足1倍,存在流動性風險。
針對上述相關情況,12月22日,時代商學院向倍特藥業發函詢問,但截至發稿該公司仍未回覆。
一、多個生產許可證將到期,生產不規範遭處罰
倍特藥業成立於1995年9月,目前擁有14家控股子公司。截至招股書籤署日,蘇忠海持有倍特藥業75.39%的股份,並擔任該公司董事長,能夠對經營決策施予重大影響,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倍特藥業在中國成都、海口、廣安等地共擁有固體制劑、注射劑、粉針製劑、吸入給藥製劑、原料藥等六大生產基地,包括4個製劑生產基地和2個原料藥生產基地。截至2020年9月30日,倍特藥業擁有27個藥品GMP(良好作業規範)證書。
2019年,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取消了GMP認證。同時,截至2020年9月30日,在倍特藥業的6個藥品生產許可證中,編號為川20160198、瓊20160048、川20160370的3個藥品生產許可證將於2020年12月31日到期。
此外,醫藥行業與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高度相關,因此受監管程度較高。報告期內,倍特藥業曾因生產不規範被監管機構處罰。
招股書顯示,2017年3月,倍特藥業的原料藥生產車間存在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被工商局予以警告處罰;2018年8月,子公司仁安藥業在儲存、使用危險品進行生產過程中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被罰款3萬元。
藥品因其生產流程長、工藝複雜等特殊性,使得其質量受較多因素影響,未來若倍特藥業因生產不規範導致產品質量問題發生,該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市場聲譽恐遭不利影響。
二、經營業績下滑,子公司存未彌補虧損
從經營業績看,2020年1—3月,倍特藥業營業收入同比下降19.87%,歸母淨利潤同比下降64.86%,截至2020年3月31日,該公司合併報表未分配利潤為-7022.14萬元,目前處於虧損狀態。
倍特藥業表示,營業收入下降主要是由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產品進入終端醫院放緩,以及部分產品因進入藥品集中採購目錄而價格出現大幅下降;淨利潤下降一方面是受收入下降影響,另一方面是由於研發費用大幅增加。
事實上,自2019年起,倍特藥業的經營業績就已出現下滑,2019年該公司淨利潤較2018年減少5919.22萬元,同比減少了22.4%。不僅如此,倍特藥業的多個子公司存在較多未彌補虧損。
招股書顯示,2019年,子公司四川寶鑑堂藥業有限公司、四川普銳特藥業有限公司、成都海博銳藥業有限公司、四川博斯威爾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海銳特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淨利潤分別為-3639.34萬元、-3798.08萬元、-1160.59萬元、-756.78萬元、-548.86萬元。
若未來倍特藥業無法產生足夠利潤以彌補累計虧損,則將對其股東投資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此外,報告期內,倍特藥業對政府補助的依賴性較高。2017—2020年一季度,該公司確認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2878.37萬元、4736.72萬元、7047.68萬元和1863.19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9.38%、15.3%、31.69%和73.76%。若不考慮上述相應的政府補助,倍特藥業的經營業績將進一步下滑。
三、應收賬款激增,負債水平高企
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末,倍特藥業的應收賬款分別為9841.21萬元、23945.83萬元和24674.42萬元,2018年末和2019年末,倍特藥業的應收賬款較2017年末分別增長了143.32%和150.73%,而應收賬款迅速攀升,會佔用一定規模的營運資金,進而增加企業的壞賬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從負債水平看,2017—2020年一季度,倍特藥業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8.4%、56.67%、57.12%和60.62%,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37.71%、36.99%、33.56%和28.41%,不難看出,倍特藥業的資產負債率處於可比公司均值的1.53—2.13倍。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是衡量企業短期償債能力的重要指標,一般保持在1倍以上較好,表明企業既有較強的債務償還能力,又有合理的流動資產結構。
招股書顯示,2017—2020年一季度,倍特藥業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72倍、0.93倍、0.72倍和0.73倍,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2.65倍、2.64倍、3.11倍和3.66倍;同時,倍特藥業的速動比率分別為0.51倍、0.69倍、0.44倍和0.5倍,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2.41倍、2.38倍、2.81倍和3.35倍。相比之下,倍特藥業的短期償債能力明顯較弱。
報告期內,倍特藥業存在較高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餘額分別為18900萬元、25000萬元、26222.35萬元和57229.89萬元,佔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18.1%、18.19%、19.53%和35.33%。令人堪憂的是,倍特藥業的資產負債率2倍於同行可比公司均值,處於較高水平,該公司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較低,均不足1倍,存在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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