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袁秀麗)12月21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泰禾集團”)公告稱,擬為全資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深圳泰禾”)、深圳中維菁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深圳中維菁山”)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60億元。
據悉,深圳泰禾、深圳中維菁山此前作為共同還款人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簽署了《債務重組協議》,債務重組本金為120.03億元,期限自2017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18日。
而今,深圳泰禾、深圳中維菁山與長城資管深圳市分公司就債務重組達成協議,展期至2023年12月18日,泰禾集團擬為該協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60億元。對於提供擔保的原因,泰禾集團表示,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項目公司資金需求,被擔保公司所開發項目前景良好,擔保風險可控,為其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據公告披露,本次擔保提供後,泰禾集團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餘額為765.11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388.38%。
此前的12月18日,泰禾集團曾發佈公告稱,該公司同意為其全資子公司珠海保稅區啟航物流有限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展期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8億元。
新京報記者 袁秀麗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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