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21日丨恆生電子(600570.SH)公佈,2020年12月18日,駱峰網絡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20)浙01破45號之三)。《民事裁定書》主要內容為:
2020年12月16日,駱峰網絡破產管理人(即浙江凱麥律師事務所,“破產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請,稱駱峰網絡破產財產已分配完結,提請法院裁定終結駱峰網絡破產清算程序。
法院認為,根據破產管理人提交的《破產財產分配的報告》,駱峰網絡破產財產已經分配完結,故依法應當終結駱峰網絡破產清算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裁定終結駱峰網絡破產清算程序。
駱峰網絡被法院裁定終結破產清算程序後,破產管理人將依法將駱峰網絡予以工商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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