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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300282.SZ)提起仲裁及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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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300282.SZ)提起仲裁及財產保全

智通財經APP訊,三盛教育(300282.SZ)發佈公告,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王靜女士按照《股份回購協議》約定履行相關股份回購義務,公司於近日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受理通知》(【2020】京仲案字第5566號)。此外,公司已向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請人:王靜)

據悉,2019年11月29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了《關於山東三品恆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投資協議》”)約定,申請人分兩次收購被申請人持有的山東三品恆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教育”)700萬股股份,並同時約定了恆大教育的業績承諾。《投資協議》生效後,申請人於2019年12月5日和2019年12月11日分別向被申請人各支付3,900萬元共計7,800萬元股份轉讓款(簡稱“投資款”)獲得200萬股恆大教育股份,完成了第一次股份收購。之後,申請人委派人員擔任恆大教育董事。

2020年4月24日,鑑於公共衛生事件及雙方發展重心調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投資協議》事宜簽訂了《王靜與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山東三品恆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購協議》(以下簡稱“《股份回購協議》”)約定,被申請人按申請人已支付的投資款加年化12%的回購對價分三期回購申請人持有的200萬股恆大教育股份,雙方不再執行《投資協議》中關於第二次收購的條款,雙方此前簽署的所有協議廢止,同時還約定了違約責任以及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採取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等條款。此後,申請人委派的董事也從恆大教育辭職。

《股份回購協議》生效後,被申請人僅履行了《股份回購協議》約定的第一期及第二期部分回購款,共計1,528.1288萬元,同時申請人將回購款對應的357,000股恆大教育股份交割過戶給被申請人。對於第二期未支付的回購款及違約金,被申請人於2020年9月30日向申請人出具承諾函,承諾於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剩餘回購款(包含本金1,585萬元及相應利息)和違約金,但被申請人至今未履約。

申請人多次催促被申請人依約支付股份回購款,被申請人均以種種藉口拖延推辭,顯然,被申請人已以其行為表明不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為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依法裁決如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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