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企查查顯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4月7日申請註冊的“oh my god,買它買它!”聲音商標被駁回,12月4日該商標被下發駁回通知。
據企查查,帶貨主播李佳琦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東之一,持股49%。該公司第一大股東為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這正是李佳琦所在的公司。
據瞭解,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戚振波,他同時也是美腕(上海)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服裝、箱包、鞋帽、皮革製品的銷售,企業形象策劃,企業管理諮詢等。
李佳琦註冊“OMG買它買它”聲音商標
今年4月,李佳琦作為股東之一的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Oh my god,買它買它!”申請註冊了聲音商標,一個在直播中常用的口頭禪申請註冊商標,曾引發廣泛關注。
據此前媒體報道,根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審理及審查指南》等: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隨後,李佳琦方面迴應稱,是出於“保護性註冊”目的,為避免某些賣家惡意使用,誤導消費者,所以才將李佳琦的口頭禪聲音申請註冊成商標。
李佳琦聲音商標被駁回,網友反應不一
有網友表示,希望李佳琦可以成功,因為現在已經出現打著這個聲音賣三無產品的騙子了。
也有網友對聲音註冊商標表示不理解,提出質疑稱,什麼都可以申請商標了嗎?
聲音註冊商標,審查要件有哪些?
在新施行的《商標法》第八條中明確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聲音註冊商標,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聲音成為註冊商標,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濫用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比如軍歌、國歌等;
第二,聲音要具有顯著性和獨特性,第一時間引發客戶對商品的聯想,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條件反射;
第三,聲音成為註冊商標,有別於文字、圖形等傳統商標只要不是地名或法律禁止的不文明用語等,未被其他人註冊成的,都可被註冊成商標的申請原則。
綜合企查查、財經網、華律網、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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