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業就是生產、經營和銷售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文化企業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以文化、創意和人力資本等無形資源為投入要素,提供文化產品和服務(準精神產品)以及運用這些精神內容獲取商業利益的組織。
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在進行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業務時,一般需要明確評估對象。那麼,文化企業的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哪些?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對象通常是指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財產權益,或者是特定無形資產組合的財產權益。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通常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專用權、銷售網絡、客戶關係、特許經營權、合同權益、域名和商譽等。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與其他企業無形資產的特徵是有相似之處的,如:非實物性、可辨識性、形式多樣性等。
但是文化企業無形資產還有三大獨有特徵。
第一是權屬多元性。
如此前頻頻發生的演員與電視臺侵權糾紛案,就屬於無形資產的權益之爭。
表演者擁有表演權,電視臺則對自己製作的電視節目擁有權益,攝影製品的製作方對自己的影像製品擁有權益,這三方的權益都需要保護,又都擁有求償權。這類官司的爭議就在於此,這也表明了文化企業無形資產具有權屬多元性的特徵。
隨著權屬的明晰,在如今,電視臺做一檔節目,邀請表演者需要簽署協議,並在協議當中明確所有權、使用權和使用範圍、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這種清晰的界定才能有效的避免相關糾紛。
第二是價值累積性。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增值的,其創造的價值還可能會出現超乎尋常的增值。
如山東影視傳媒集團在2014年投拍《琅琊榜》時,只花了很少的錢從原作者手中買了改編權,但是隨著電視劇的大熱,該作者的作品版權價格已經是當時的千倍以上。
第三是效益延展性。
文化產品蘊涵的是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核心內容,文化企業通過文化產品向外傳播的,實際上正是其無形資產的衍生價值。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特徵相比其他類型的企業更加複雜,一部影視企業的作品,在拍攝、發行、放映等不同階段,不僅涉及著作權,還涉及銷售網絡、客戶關係及衍生品價值等方面。因此,這些都使得建立科學有效的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方法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日前,丁真因一段迎著陽光,緩步走進鏡頭的視頻在網上瘋狂傳播。因為這段視頻,丁真聚集了一大波流量,因此也使得各種文化公司想籤丁真。
那麼,丁真屬於文化企業中的無形資產嗎?
文化企業通過對丁真的“改造”和“包裝”,為文化公司創造流量和價值。從某種程度來說,丁真自帶的“無形資產”價值潛力巨大。所以,丁真屬於文化企業中的無形資產,如:商標、聲譽等。
總而言之,無形資產是文化企業的核心資產、重要資源和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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