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產經訊 國藥控股公佈,由於2017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之有效期將於2020年12月31日屆滿,而原2020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因未獲獨立股東批準而未予生效,且公司預期將於2020年12月31日後繼續接受國藥集團財務公司提供之金融服務,公司與國藥集團財務公司於2020年12月18日簽訂2020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為期三年。2020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相比2017年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並無實質差異。
該等服務包括:存款服務;貸款及委託貸款服務;票據貼現及承兌服務、融資租賃服務及結算服務;及銀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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