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你爸過世了,房子就是我的”“我的名字也要掛在房卡上”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兩個小棉襖如何養好娘
父母就只生了兩個女兒,一年前,老父親過世了,囑咐兩個女兒要把母親照顧好,兩個女兒也一口答應,大女兒在父親的後事辦妥後,就把母親接到了自己家中,可母親在大女兒家住了兩個多月,就以住不習慣為由回了自己家。
大女兒還有孫子要照顧,無暇整日往母親家裡跑,照顧母親,於是母親回家後,就主要由小女兒接管了照顧母親的任務,可惜好景不長,小女兒跟母親住在一起,經常會產生口角,小女兒一氣之下,就回了自己家。
現在兩個女兒在贍養母親這個問題上犯了難,並且母親還因為公證處工作人員的一番話,對兩個女兒有了警惕心,母親說:“女兒,你爸過世了,房子就是我的”,女兒說:“我的名字也要掛在房卡上”。
情感調解
小女兒告訴調解員:“我爹去世後,我姐把我媽接去家裡住了兩個多月,但我姐家在7樓,附近也沒有我媽熟悉的鄰居,她住不習慣,就又回了家。我離我媽家比較近,所以就搬去我媽家照顧她了,但是時間久了,我實在受不了我母親的脾氣,我自己年紀也大了,還有兩個外孫要管,也吃不消照顧我母親。”
“我跟我母親說過,別把外面不乾淨的東西往家裡撿,但是她先是撿了坐墊,又撿環保袋,我就很生氣,我說你撿回來的東西我不會給你洗的,她就發脾氣了,要我走,我就搬出去了,結果我搬走沒兩天,我媽又給我打電話,說她出門想來我家,路上迷路了,還好有兩個熱心的小夥子把我媽送到了我那。”
在和小女兒的溝通中,調解員也聽出了小女兒的委屈,她覺得自己搬到母親家照顧母親,不僅沒落到好處,母親反而還對她不滿。
小女兒說:“我離婚很多年了,現在女兒結婚了,我還要幫著女兒管兩個外孫,上次跟我媽吵架,我就跟她說了,她不止我一個女兒,不要找我一個人。”
和小女兒溝通一番後,調解員跟著小女兒來到了家裡,見到了89歲的老母親,當聽到女兒問自己以後怎麼安排時,老母親哽咽:“我能怎麼安排?我勞保每月有2300元,我有房子,還有兩個女兒,我不去敬老院。”
原來,兩個女兒也曾和母親提過讓她去敬老院,但老母親堅決反對。
調解員安撫著老母親的情緒,這時,大女兒抱著孫女走了過來,她讓調解員先幫自己澄清一件事。
大女兒說:“原本這套房子是我爸一個人的名字,我爸過世後要換房卡,然後我們去了公證處,按照法定繼承,我爸佔有的那一半房子份額,應該是我們兩個女兒和母親共同繼承,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就把情況跟我媽說了,但我媽就是想不通,覺得我爸過世後房子就是她的,為什麼我們兩個女兒要分?還覺得我們兩個女兒騙她。”
小女兒也說道:“我們無非就是在房卡上掛個名字,使用權還是給我母親的,我們這樣也是為了等我媽百年以後,後面的程序稍微方便點。”
在調解過程中,針對大女兒和小女兒的難處,調解員也給了不同方案,例如一個月中,由大女兒照顧母親的半個月,母親去大女兒家住,由小女兒照顧的半個月,母親再回到自己家來。
但是這個方案被老母親拒絕了,老母親不想被拎來拎去。
於是,調解員建議請個保姆,這個建議老母親沒有反駁,表示只要兩個女兒拿出錢,她沒有意見。
可大女兒拿出了一張協議,她說:“我之前就跟妹妹說過請保姆的事情,保姆4000塊,母親出一千,我和妹妹每人出1500,但是妹妹說她沒錢,所以我就跟妹妹商量,由妹妹照顧母親,每月4000元的保姆費給我妹妹,但我現在沒錢結賬,只能先記賬,等母親百年以後,我們再結賬。”
對於姐姐拿出來的這張協議,小女兒說:“隔壁那家請的保姆,在東家吃住,每月拿4000,我的4000塊保姆費卻要負擔我和母親兩個人,還是兩個人一起管母親,我一個人吃不消管。”
小女兒的意思是這張協議作廢,兩姐妹重新商量贍養母親的方法,調解員告訴兩姐妹:“你們現在一個要照顧外孫,一個要照顧孫子,都在給自己的兒女減輕負擔,但法律上你們沒有照顧孫子或外孫的義務,只有贍養母親的義務。”
調解到最後,兩姐妹同意暫時兩人輪流來母親這贍養母親,以後再做進一步打算。
情感點評
在調解中,看得出來母親是個很固執的人,用俗話說,可能不是個很好弄的人,但是父母養大了兩個女兒,這是不爭的事實,父母也沒虧待過兩個女兒。
老母親說了,大女婿60歲生日的時候,老伴還給了大女婿一萬塊錢買項鍊,老伴過世後留下了一個戒指,她也給了大女婿,但作為補償,她也給了小女兒一萬塊錢。
兩個老人在竭盡全力地想要一碗水端平,生病住院也沒讓兩個女兒掏錢,現在老母親有房有勞保,身體也還算不錯,吃住上都沒麻煩兩個女兒,我覺得兩個女兒已經應該感恩了。
請保姆的4000塊錢小女兒不願意拿出,大女兒就提到了老母親其實還有十幾萬的存款,這言外之意不就是想動用老母親自己的錢給老母親請保姆嗎?
雖然老母親百年以後,存款和房子也是兩個女兒的,但是給老母親請保姆都不想花自己的錢,你們兩個真的是貼心小棉襖嗎?父母養大你們有什麼用?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說奶奶或者外婆有責任和義務照顧孫子或者外孫,奶奶和外婆願意照顧第三代,那是你們的愛心,是因為你們心疼兒子和女兒壓力大,可換位思考下,你們怎麼就不心疼自己的娘呢?法律可是明文規定子女必須要贍養父母的。
(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找作者刪除)
——本文完
——關注我,溫暖相伴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女兒,你爸過世了,房子就是我的”“我的名字也要掛在房卡上”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