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這篇文章之前,想問諸位一個問題:愛情和親情,究竟哪個更重要?
有人告訴我,是親情,因為血濃於水,骨肉連心,家人永遠是最堅固的後盾。
也有人告訴我,是愛情,因為有人願意為了愛情赴湯蹈火,捨棄自己的生命。
更別說,還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浪漫,當人生走到最後一刻時,骨肉親情可能真比不上枕邊人貼心。
也許,這兩種感情,都是人類最寶貴的情感。
但是,如果在家庭中,這兩者進行衝撞,又該怎麼選?
所謂家庭矛盾,大多都是愛情跟親情之間的碰撞,尤其對於男人來講,家人和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無論偏向哪一方,自己都得吃苦頭。
於是,他們就選擇逃避,不聞不問不管,寧願當一個透明人,也不願意貿然站隊。
01新婚第三天,小姑子就搬到婚房來了!
網友李琪,剛結婚兩個月,實在忍無可忍,總想跟丈夫鬧離婚。
原因就是自己結婚第三天,小姑子從老家以祝福哥哥新婚,順便找工作的名義來“借住”,這一住,可讓李琪難受得不行。
要說新婚夫妻,正是需要獨處空間的時候,小姑子一來,婆婆也要跟來,瞬間二人世界變成了四口之家。
整日裡吵吵鬧鬧,沒個清閒。
小姑子沒有工作,之前在老家打工,因為效益不好,慘遭裁員。她覺得哥哥嫂子在城裡發展,機會比較多,所以想過來試試。
來之前,李琪就跟丈夫說:“婆婆來家住我沒話說,但是你妹妹,要在這兒找工作,總不能也住咱家吧。”
丈夫回答:“她現在沒錢,應該租不起房,讓她來跟我媽一個房間,也能住得開。”
顯然丈夫並不覺得妹妹來家住,有什麼不妥,畢竟他跟妹妹從小一起長大,彼此之間也不用避嫌。
但是李琪感到十分別扭,明明這裡是自己家,剛結婚沒多久,二人世界還沒過,就來了這麼多“閒雜人等”,如今天天看著丈夫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自己反倒像是個外來人。
02小姑子蹭吃蹭喝,大放厥詞:拒交2000元伙食費
要說一個懂事的小姑子,住在嫂子新婚的家裡,不說勤快點,多做點家務,起碼也得有點禮數,買買菜,做做飯之類的。
但是她不是,早晨睡到十點多,起來就開始玩兒手機,等著自己母親做飯,吃完飯出門逛逛,名曰找工作,往往下午四點多就回來了。
工作“找”了兩個周,依然沒有上班的跡象,李琪卻有些受不了了,因為小姑子來一趟帶的衣服有限,錢也有限,整天去她衣櫃裡翻箱倒櫃,看見好看的衣服就拿過來穿:“嫂子,這件我合身,我拿去穿了哈。”
一件、兩件,穿起來毫不客氣,更別說家裡的日用品,化妝品,也是用起來沒數。
原本李琪不想太過計較,但是時間長了,這些東西她又得添置,就拿護膚品來說,原本她自己一個人能用兩個月,小姑子一用,連一個月都撐不到,就見底了。
尤其是現在這些東西都這麼貴,李琪也不寬裕,現在顯然是夫妻兩個人的工資,養四張嘴吃飯,實在有點拮据。
所以李琪跟丈夫商量:“我一個人負擔家庭開銷有些困難,不如讓你妹妹給咱一個月兩千塊錢,咱管吃管住可以吧。否則的話她一成年人,出去租房生活,遠不止這個開銷。”
丈夫勉強答應:“行,我去跟她說說”。
也不知道丈夫怎麼跟妹妹商量的,第二天小姑子在飯桌上就陰陽怪氣地說:“哎喲我哥現在娶了媳婦了不得了,把親人往外面推,說要讓我交2000元伙食費。嫂子,他是我親哥,這是我哥的家,憑啥我不能住,您不至於這樣小氣吧。”
李琪也沒帶好脾氣:“別管是親妹妹還是親小姑子,有手有腳就得自給自足,這是做人的本分,你說是不是?”
姑嫂矛盾一觸即發,從此之後,全家戾氣十足。
03婆婆“拉偏架”,都是一家人,住一塊怎麼了?
李琪平時正常上下班,丈夫工作忙經常不回家。
某天晚上,婆婆眼瞧著自家閨女和兒媳婦不對付,雖然對兒媳婦這樣的做法很不滿,卻也只能催著閨女出去找工作:“你啊,年紀不小了,連個正經工作都沒有,也怨不得別人嫌棄你。”
小姑子回懟道:“媽,你以為她是在嫌棄我,你不也一樣在人家家蹭吃蹭喝,她嫌棄的是咱倆”,小姑子說話一聲比一聲大,生怕李琪聽不見:“這還剛進門,就嫌棄咱,以後還不得翻了天了,吃她點東西,穿她幾件衣服,就這樣計較,看來以後也別想讓她對咱家好。”
李琪聽完,奪門而出,指著小姑子罵道:“對,你說得對,就你們這樣,我以後也不可能對你們好,你還親妹妹呢,攪和得你哥離婚你就滿意了”。
說完李琪收拾行李回孃家,準備離婚。
婆婆見狀忙拉著:“我說句公道話!算了算了,都是一家人,家和萬事興,咱就好好地住在一起,能怎麼了。”
這話裡話外,還是嫌李琪事多,不將她們當一家人。也正是這一句“公道話”,算是將李琪傷透了,更堅決地想離婚。
要我說,人跟人之間,相處起來要有分寸感,做小姑子的,也應該自覺點,去摻和哥哥的新婚生活做什麼?
住就算了,用嫂子的護膚品,穿嫂子的衣服,一分錢也不拿,也太不自覺了。
別說這是不熟悉的姑嫂,就算是再親密的人,也架不住這樣被佔便宜。
所以,打心眼裡我是十分同情李琪的,遇到這麼一家子沒界限感,不自覺也不懂事的家庭,確實是倒黴透了。
今日話題:你身邊的親人,懂得保持距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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