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教育懲戒後的疏導機制,充分考慮學生的身體和心理承受能力。只有心中充滿了對學生的關愛,手中的戒尺才會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們的教育才會更有希望。
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承擔著“傳道授業解惑”等諸多工作,是追求零失誤的“關鍵大事”。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近年來對於孩子的問題,出現了教師不敢管、不願管、不會管的情況,學校還不時冒出來一些極端事件。勇於直面問題,盡力解決問題,是我們的共同擔當。
教育部日前公佈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將於今年3月正式實施,明確學校、教師可以依法依規對學生實施懲戒教育。如何將懲戒的力量變成教育的有力組成部分,如何把握教育懲戒的標準,讓教育懲戒既有尺度,又不失溫度,還能體現出效度,值得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思考。
教育是一門藝術,教育懲戒是這門藝術中的特殊組成部分。文件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通過懲戒,學生能夠認識和改正錯誤行為,懲戒才算是落到實處。學生不僅要學習知識,掌握基本的學習方法,更要養成良好品行和完整人格,以確保其能夠具備全面進入社會的知識、能力和素質品格,而在這一過程中,教育懲戒正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為教師合理、正當教育懲戒學生的行為免責,增強教師敢於教育懲戒學生的底氣和勇氣,促進教師維護教育正義。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形成共識。雖然《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徵集了各方意見,大家也給予了充分關注和理解,但是,學生的成長與發展發生在家庭、學校、社會等各個場域,當學生出現不良或違規行為時,需要家長、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各方主體相互配合,通力協作,科學施策。教育懲戒的有效實施不僅需要學校和教師正確認識教育懲戒的權限與規則,還需要家長充分認識教育懲戒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尊重、支持、配合、監督學校及教師的教育懲戒。家長可以積極參與校規校紀、班級公約的制定,充分表達價值訴求,積極主動地關注孩子的成長和良好品行的養成,並做孩子的榜樣。當孩子受到教育懲戒之後,要做好與學生、學校之間的溝通以及相應的疏導工作。如果認為孩子在學校受到非法或者不當教育懲戒時,應當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尋求權利救濟。
第二,照章辦事。教育懲戒是在普通管教手段失效的情況下,運用權威規訓的方式把學生培養成更好的人,並以此來塑造學生的理想人格與心靈秩序。將教育懲戒權與未成年人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觸碰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根據學生身心特點、過錯性質、悔過態度等選擇適當的教育懲戒措施,保障教育懲戒與教育效果的有機統一,準確區分不良行為程度、性質和教育懲戒手段。不得以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學生人格的方式實施教育懲戒。凡是讓學生感受到肉體上疼痛的行為都屬於體罰,而變相體罰則是指沒有直接的暴力行為,但其效果與體罰相當。人格最基本的要素是自尊心,教育懲戒禁止侮辱學生人格尊嚴就是要保護學生的自尊心。
第三,人文關懷。教育懲戒重在關注學生“靈魂”而非“身體”。有效的教育懲戒不僅要糾正學生錯誤言行、培養學生規則意識,更要發揮其對學生健康成長的引領性保障性作用。要完善教育懲戒後的疏導機制,充分考慮學生的身體和心理承受能力。強調準確認知和把握師生間的交互關係,在保證這種主體間交互關係得以實際存續與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之上規制教育懲戒行業現象,實現對教育懲戒活動中教師職業權力的保障和學生合法權益的保護,營造健康和諧的教育生態與育人環境。堅持效果導向,多從心靈上感化,爭取在愛的氛圍中,達到懲戒的教育效果。這是對教育的敬畏,也是對自我的尊重。
只有心中充滿了對學生的關愛,手中的戒尺才會發揮應有的作用,我們的教育才會更有希望。
來源:《小康》雜誌2021年2月上旬刊
作者:房樹洪(北京中學高級教師)
(本文為《小康》雜誌原創文章。如需轉載,請在文末留言申請並獲取授權。轉載請註明來源和作者,謝謝!)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教育懲戒之後可別忘了疏導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