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員的職稱評價標準又有新動向。就在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等單位聯合發佈《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此次全新發布的兩個辦法的要意包括——
分層、分類為兩類科研人員量身定製清晰的職稱評價標準;
提出了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
首次將兩個研究系列納入社會化評價;
首次實行科研人員分類評價;
完善了研究員“直通車”評價機制。
哪類人適用——
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智庫等單位進行評價,涉及物理、化學、微生物學、材料學、文史哲、法學社會學等學科領域。
具體來講——
首次將兩個研究系列納入社會化評價
兩個研究系列職稱均設置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層級,名稱依次為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和研究實習員,滿足各梯次科研人員的職業發展需要。
破除體制外科研人員職稱申報“玻璃門”,打通體制內外科研人員的評價渠道,實行分類管理模式。本市高校、科研機構等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科研人員,通過單位職稱評審即聘任到崗位。對於企業、智庫等非公單位的科研人員,可按照“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方式,參加市科委或市社科院分別組織的兩個研究系列職稱評價,科研人員取得職稱資格後,企業、智庫等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
首次實行科研人員分類評價
將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分為基礎研究型、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推廣型、科技諮詢與科技管理服務型3類,將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分為基礎研究型、應用研究和決策諮詢研究型2類,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按照“幹什麼、評什麼”,分別制定評價標準條件。
對從事基礎研究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重點評價其提出和解決重大科學問題、開展原創性科技創新的能力,考察研究成果的科學價值、學術水平和影響力。對從事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推廣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重點評價其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重大技術突破、成果轉化效益、技術推廣成效和對產業發展的實際貢獻等。對從事科技諮詢與科技管理服務的自然科學研究人員,重點評價其戰略和政策研究能力、決策諮詢服務水平、行業評價認可度和科技服務滿意度等。
對從事基礎研究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重點評價其在創新思想理論、傳承文明、推動學科建設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對從事應用研究和決策諮詢研究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重點評價其在為黨和政府提供決策服務、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
在職稱評審時,科研人員可自主選擇將論文專著、發明專利、項目成果、軟件著作、技術標準規範、理論文章等最能代表能力水平的成果提交職稱評審。
突出貢獻科研人員可優先評價
北京將進一步完善高層次科研人員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取得國家級人才表彰獎勵、獲得國家級科技獎項、擔任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在國際重要學術刊物發表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學術論文等,可申報研究員“直通車”評審。
對取得關鍵核心技術突破、解決“卡脖子”重大科學技術難題、取得重大基礎研究突破、做出重大貢獻的科研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解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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