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資訊 - 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新聞資訊,每日實時更新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教育 央廣網新聞

央廣網北京11月25日消息(總檯央廣記者任夢巖)您是否見到過這樣的宣傳?來某機構培訓考消防工程師或者是二級建造師資格證後,什麼都不用做,掛靠在其他單位一年就能掙好幾萬?而且不過包退?甚至有的培訓機構銷售人員打出了“什麼學歷都能考”“包過班”等。

有人聽信了這樣的花言巧語,交錢之後卻發現,拿到的合同與承諾大相徑庭,自己也根本沒有考試資格,這時原來無比殷勤的銷售人員突然“失蹤”,微信不回、電話不接,想要退款?難上加難。

最近就有不少群眾集中向央廣新聞熱線反映“天普教育”的銷售人員,用這樣的套路對他們進行欺騙。而天普公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對員工的培訓的確有不到位的地方。

深圳的許女士通過網絡看到天普教育的廣告後,留下了自己的聯繫方式,銷售人員聯絡她,號稱考二級建造師資格後,就能掛靠單位,一年不用工作也能賺好幾萬塊錢,最讓許女士動心的是,銷售人員介紹,從他們這裡報考,沒有學歷要求,“因為我知道考二級建造師是需要中專以上的文憑,我學歷不夠,後面他說他們公司是有送學歷的,價錢是7980元,學歷免學、免考。給我們報好名就可以參加考試,可以保證一次性通過的。通過了以後給我們終身掛靠建築單位,都是說不低於3萬元錢一年的收益,而且是三年一次性打款,至少有9萬多元的收益。”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銷售天花亂墜的承諾(受訪者供圖)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銷售承諾:考試給答案(受訪者供圖)

可是當許女士通過天普教育的京東旗艦店付款後,得到的合同卻和銷售人員的承諾大相徑庭,沒有承諾就業。“第二天合同發過來後,我一看和銷售人員說的都不一樣,因為他前面是承諾我沒有考過是可以退費的,終身包引薦工作就業的,然後合同上完全不一樣,我再聯繫銷售人員,一個字都不回我。之前我沒下單的時候,天天給我打電話。”許女士說。

李先生也是通過天普教育報名,和許女士一樣,他也沒有中專學歷,銷售人員也承諾可以包學歷、包通過、包掛靠,可是交完錢拿到合同才發現,合同里根本就沒有相關的承諾,找銷售、找客服,更是石沉大海。“合同就是我報一個二建學習網課的班,5980元金額寫在上面,其他承諾一樣沒有。當時我就打電話給銷售人員,當天他還是接電話的,他說我明天給你錄中專班,你不用管,反正不耽誤你考試,第二天我聯繫他就聯繫不上了,手機就關機了。我就從網上查天普教育,一查嚇我一跳,下面好多全都是投訴。因為一直沒有中專學歷這個事情,我一直在找他,我第二年肯定參加不了考試,這是國家規定的。”李先生說。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簽約前,銷售給學員的假合同有各種承諾(受訪者供圖)

簽約後,學員真合同中承諾消失(受訪者供圖)

在多位學員發給記者的截圖中可以看到,天普教育銷售人員在微信中承諾:學歷問題,走企業報考由報考企業代為審查,就不再審查考生個人信息,考完了,企業終身負責給考生找掛靠單位,一年至少3萬元收益。

在一位學員給記者提供的繳費前後兩份不同的合同中,可以看到,繳費前學員得到的合同上,並沒有甲方的名稱,但承諾引薦就業、100%退費。繳費後得到的合同,甲方天普教育出現,承諾卻變成了“無引薦就業”。

這時再找到天普退款,客服就將所有責任推給銷售人員,稱誇大承諾,都是銷售人員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這時再想退款,退50%、80%的都有,但想要拿回全部款項,難上加難。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售後不認賬(受訪者供圖)

售後稱是個人行為(受訪者供圖)

查詢相關報道可以發現,近年來多地媒體都曝光過天普教育的銷售以包過等名義招攬不具備報考資質考生等問題。

早在2016年11月,山西黃河電視臺就曝光了天普教育銷售人員向不具備條件的考生推銷消防工程師培訓的新聞。

去年10月的青島電視臺和今年8月湖南都市頻道也對天普教育不退費的問題進行了曝光。

那麼即便同意了這樣的合同,繼續學下去,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員們,就真的能去考資格證嗎?

吳女士就是這樣,2019年簽署合同後,努力學習了一年,今年滿懷希望地準備考試時才知道,天普教育根本就沒有給她報名。

吳女士:已經學了一年了,快考試了。我發現老師怎麼也沒跟我聯繫,也沒有提醒我說你要考試了,然後我最後去問他們,我去登陸了賬號,一登錄上去發現完全沒有給我報名成功。

記者:是因為你沒有資格,所以你沒法報名嗎?還是怎麼回事?

吳女士:他們完全沒有給出解釋。所以發現應該是被騙了,我就想去申請退費,他們剛開始完全就是不理不回你信息,最後就把我拉黑了。

對於學員反映的情況,天普教育政企合作總監劉大偉告訴記者,這些情況的確存在,雖然公司禁止使用包過、包退等絕對字眼,對銷售的電話也有錄音,但不排除部分銷售人員為了業績通過微信等渠道,違規做出承諾。劉大偉說:“這個也是我們行業裡邊工作的一些失誤,因為銷售是為了最終的業績,我們現在巡審的頻率也增加了,有發現這個情況的話我們就嚴厲處分。公司要求我們是嚴禁的大口徑宣傳,嚴禁‘包’字,比如包過、包掛靠這種承諾性的東西。因為我們大概有幾千名銷售人員,銷售的離職率也很高,那麼保不齊這些銷售就為了要業績掙錢,他們可能會自己私自地去做一些東西。員工流動性太大,我們可能就不太好把控,導致了一些學員有些不滿,甚至說投訴。”

劉大偉稱,學員有要求,公司就會根據已學習比例進行退費,退費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是針對有的學員被客服拉黑、沒上過課也不能完全退費的情況,劉大偉並沒有做進一步解釋。

對此,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消費者如果是在被欺詐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變更和撤銷。“雙方訂立的合同應該視為一個可撤銷的合同,消費者依據這個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並要求教育機構退還相應的學費。最主要依據是關於合同法的第五十四條,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可以申請變更和撤銷。結合本案中的情況,就是說教育機構對於這種消費者進行免學歷、免考、終身掛靠的承諾來吸引,但是他並沒有相應的履約能力,這屬於以欺詐手段訂立合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韓驍說。

而除了撤銷合同,韓驍介紹,天普教育客服所說的“銷售人員誇大,都是個人行為”,也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是通過正規渠道與天普教育聯絡後,銷售人員再通過該渠道聯絡的消費者,這一行為已經構成了代理關係,無論是銷售人員還是公司,都難辭其咎,此外,消費者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主觀的故意實施騙取的行為,並取得了相應的錢財的實體損失,符合詐騙罪相應的構成要件。其實還是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一個反映,積極尋求相應的救濟。直接向消費者提供假合同進行承諾,後又向消費者付款後提供真合同的行為,其實也是違背商業誠信的原則,屬於違反市場經營秩序的一個行為。”韓驍說。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天普教育”招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學員 用低門檻和高收入誘導報名後賴賬不退款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