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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聲音文物數字化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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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聲音文物數字化保護

聲音文物是人類歷史留存下來的聲音文化財產。根據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有關精神,我們可以認為,聲音文物所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文化、政治、經濟和科學價值的聲音,是人類可複製再生的文化財產。

聲音文物的特殊性

聲音是通過物體(震源)振動而產生的聲波,它包括超聲波、音頻和次聲波三種類型。所以,能指的聲音是所有震動聲波;所指的聲音是聽覺能夠感受到的聲波,亦即可聽性聲音,常常分為音樂類聲波和非音樂類聲波;特指的聲音是具有波形文件的聲波,如音頻、視頻文件等。

文物是人類發展過程中歷史遺留下來的文化遺產,是所有具有不同時空中相對穩定的文化、政治、經濟和科學價值的物質和非物質遺存的總稱。文物具有必須是由人類創造與人類活動有關的,而且已經成為歷史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特點。按照文物體量的動與靜為標準分類,文物可以分為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兩種。

聲音文物屬於可移動文物,但有別於一般文物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兩種不可替代的價值。其一,聲音文物能夠通過介質(空氣、固體或液體等任何物體)傳播,使聽覺器官感受到波動,具有能讓人類歷史的遺留得以聲波化(聽覺)甚至影像化(視覺)的活態再現價值。其二,聲音文物是可以複製創造的再生資產,能夠創新出超越歷史文化、藝術、政治、經濟和科學價值的新價值,所以聲音文物也稱聲音文化財產,更是聲音文物的最大價值所在。比如,利用數字音頻和視頻技術,可以將不同時期的歷史聲音影像根據需要進行穿越時空式的複製配置,創造出一個嶄新的聲音影像產品,以實現新的聲音財產價值等。

聲音文物的搶救與保護迫在眉睫

依據聲音有無音樂特徵為標準,聲音文物大體可以分為音樂聲音文物和非音樂聲音文物兩大類。

以音樂聲音文物為例,還可分為動態與靜態兩種,動態聲音文物是指通過聲音儀器記錄下來的音樂聲音文化財產,如:錄製在鋼絲帶中的瞎子阿炳拉奏的《依心曲》(二泉映月),留存在其他介質中的世界名曲的音頻與視頻等。靜態音樂聲音文物是指留存在文字、樂譜、人腦口中和樂器文物中尚沒有外化成動態音樂聲音的文化財產,如:古今中外音樂家手稿、劇本、《敦煌樂譜》、口頭傳唱以及編鐘樂器等如劇本、手稿、減字譜、絃索備考和歷代的八音樂器(金、石、土、革、絲、木、匏、竹)等,還沒有形成波形文件。毋庸置疑,我國這些聲音文物財產是尚未充分挖掘且又潛力非常巨大的寶庫之一。據2019年統計,我國僅動態音樂聲音文物財產總量已達17萬億分鐘之多,已佔全球音樂動態聲音財產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如果通過設立國家聲音文物數字化保護工程,把這一龐大的聲音數字財產國際交易啟動起來,不僅能以數字化技術向世界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而且還能為加快發展我國數字經濟規模起到應有的促進作用。

另外,我國的聲音文物尤其是動態聲音文物,大多是以蠟筒、鋼絲帶、磁帶、唱片、錄像帶等傳統模擬保存方式留存在全國各地的圖書館、博物館和檔案館中。這些動態的聲音文物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保護條件的限定,聲音信息會出現逐漸衰減甚至消失的現象,因此,元數據的修復搶救與數字保護已經迫在眉睫。國際上其他國家對此進行數字化典藏工作,已經成為政府文物保護工作的常態,而我國對聲音文物的數字化保護工作卻幾乎是空白。因此,可參考一些發達國家積極主動的保護理念,在對聲音文物進行數字化典藏的基礎上,開展國際化音樂版權交易活動。唯有如此,才能在生態意義上達到保護人類共同文化財產之目的。

聲音文物的數字化保護

以音樂聲音文物保護為例,可以啟動國家音樂聲音文物數字化典藏保護工程,因為它是人類保護聲音文物國際通識的專業技術手段。1969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成立了由60多個國家400多個會員構成的IASA國際音像檔案協會,現在已經發展成了100多個國家,近800多個會員。其宗旨就是要促進擁有各類聲音文件的會員組織,在進行專業信息交換的基礎上,加強多個領域的國際化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合作,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典藏、交換記錄元數據,版權研究、出版、交易、保護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等,並每年召開一次大會由執委會發布業務報告。

音樂聲音數字化一方面是音樂聲音信號數字化,亦即模擬數字轉換,包括採樣、量化和編碼等。每一個聲音信號的數字化過程都有嚴格的數字化技術指標,並對數字化聲音的質量、儲存量、採樣指標、等效音質、MIDI接口、聲音合成、文件格式等進行標準化規範。另一方面是聲音信號元數據的數字化。包括聲音元數據的轉換技術及聲音合成系統的組成部分、文化背景的構成、可擴展利用的開發空間等。

值得強調的是,音樂數字化典藏,首先典藏的對象必須是經典,具有典型的音樂聲音文物價值。嚴格意義上講,典藏的對象必須是音樂聲音文物,然後運用數字化保存技術對這些音樂聲音文物進行全息保護的行為方式。其次必須明確的是,這種音樂聲音文物保護行為,其目的不僅是被動的保護儲藏,更是為了在此基礎上的實踐應用,因此,音樂數字化典藏是人類對音樂聲音文物所從事的主動保護行為方式。

我國音樂聲音資源具有數千年綿延不斷的文明積累,龐大的優質資源如果進行大數據整合配置,一定會再生出傲視全球的聲音資產,音樂金融的國際化範式,也必將是未來數字經濟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聲音文物數字化保護的主要內容就是在對我國數千多年的聲音文物進行挖掘整理的同時,開展主動的數字化保護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國家聲音文物考古、數字化典藏、數字資產交易等,這是對我國音樂聲音文物資源進行大數據化優質配置與再生工程,是發展中國數字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章刊載於《學習時報》2020年12月1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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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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