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
“寓言”一詞最早見於《莊子》,但在《莊子》之前,寓言的雛形其實已經出現。《詩經》裡的這首小詩,像極了《莊子》的寓言。它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又含有怎樣的深意呢?
《莊子》裡邊兒有這麼個有趣的小故事:
莊子釣於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願以境內累矣!”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死已三千歲矣,王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此龜者,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於塗中乎?”
二大夫曰:“寧生而曳尾塗中。”莊子曰:“往矣!吾將曳尾於塗中。”
——《莊子·秋水》
或許,故事裡的楚王是誤把莊子釣於濮水的閒情逸致當作了對君父的苦心干謁——想當年,姜子牙就是偽裝成一個在渭水之畔垂釣的隱士,尋機干謁文王,終成西周開國元勳的——於是,他派出兩位大夫去澤畔禮賢下士:“楚王願將舉國之政託付於先生,萬望您不辭辛勞,為國受累。”話說得恭敬之至。但楚王並沒有像周文王那樣如願迎來一位股肱賢臣。莊子拒絕與大夫同車而歸。
在世俗眼中,這是一件很不可解的事兒:楚王殷勤致意,這得是多麼大的面子?授以舉國之政,這得是多麼重的權力?莊子為什麼就不識抬舉,一口回絕呢?為了迴應質疑,莊子舉了一事為喻。他說:
“我聽人講,楚王將一隻死了三千年的神龜當作寶貝,以巾包裹,裝在一口匣子裡,恭恭敬敬地供奉於廟堂之上。有這回事兒嗎?”
“有。”
“你們倆說說看,這隻龜要是有得選擇的話,它是寧肯活蹦亂跳地在泥水裡撲騰呢,還是願意死後榮貴,讓楚國尊奉它的遺骸?”
兩位大夫齊聲應道:“當然是前者嘛!”
“那你們倆饒了我,行不行?我就願意待在泥水裡撲騰!”
“惟仕宦溺人為至深。古之才哲君子,有一失而至於死者多矣,是未知所以自勝之道……”莊子去世一千多年以後,宋代文人蘇舜欽被罪免官,旅於蘇州,在滄浪亭寫下了這篇《滄浪亭記》,感嘆仕途對人性的戕害之深。
但實話實說,《滄浪亭記》雖然洋洋灑灑,條分縷析,要論及說理的明白顯暢,還真不如《莊子·秋水》那寥寥幾十字的寓言。
“寓言”這個詞,最早見於《莊子》,用來指那些蘊藏著深刻道理的比喻性的故事。雖然莊子善用寓言,但這種說理的辦法其實在再更早的時候就已經顯露雛形了。
比如《詩經》中的這篇《行露》: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
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女從!
——《詩·召南·行露》
這首詩中的“雀”和“鼠”像極了莊子寓言中的“神龜”。只是,要看懂“雀”、“鼠”的寓意,我們得先知道知道這首詩寫了一件什麼事兒。而恰恰是這個問題,成了古往今來的詩評家們聚訟不已的焦點。
參與爭論的觀點之多,僅就我所知道的而言,就有以下七種:
其一,認為這首詩描寫了召公主政時處理過的一樁公案:一個性格強橫的男人想要贏得某個女子的歡愛,女子堅貞不從,於是被男人訴上公堂(說見《毛詩傳》);
其二,認為這首詩寫的是一位申國女子與別人訂婚之後,夫家禮數不備,女子拒絕履行婚約婚,因而被訴(說見《韓詩外傳》);
其三,認為“行露”的喻義是:田野草萊之中才多霧露,寡婦門前才多是非。而這首詩中的寡婦卻執節不二,冤而被訴(說見明朱謀瑋《詩故》);
其四,認為這首詩寫一位有婚約在身的勢家女子意圖改嫁,可她心儀之的人卻以禮自守,不肯違制苟合(說見清方玉潤《詩經原始》)
其五,認為這首詩寫一個女子嫌棄夫家太窮而拒絕回家,被丈夫訴至官府(說見高亨《詩經今注》);
其六,認為這首詩寫一個強橫的男人以訴訟逼娶有夫之婦,雙方於是對薄公堂(說見餘冠英《詩經選》);
其七,認為這首詩寫一位女子拒絕與一個有婦之夫發生重婚的關係,因而被對方起訴(說見陳子展《詩經直解》。)
以上的各種觀點中,第四、第六和第七種觀點具有一個共同的認識,就是認定《行露》詩中陷入爭訟的雙方當事人裡邊兒有一方另有婚約。這應該是根據詩歌的次章和第三章中反覆吟唱的“誰謂女無家”而做出的推論。
但這種推論的基礎恐怕不太牢靠。因為被訴的一方在解釋自己拒絕完婚的理由時指責對方“家室不足”。按照漢儒鄭玄的解釋,“家室不足”是說對方“媒妁之言不合,六禮之來強委之”,也就是沒有認真履行成婚必須的禮儀程序。
照此反推,上文的“誰謂女無家”不該是指已經組建過家庭,而是指想成家卻不以其道。
《行露》中的女子實際上是因為不滿男方在婚禮儀程上的草率從事而拒絕履行婚約。關於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從首章的興象中提取旁證。《左傳·襄公七年》曾這樣提到過《行露》的首章:
冬十月,晉韓獻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廢疾,將立之。辭曰:“《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又曰:‘弗躬弗親,庶民弗信。’無忌不才,讓,其可乎?”
——《左傳·襄公七年傳》
根據上述記載,公元前566年,主政晉國的中軍元帥韓厥準備退休了。他原本計劃將卿位傳於長子韓無忌。可是韓無忌身有痼疾,不克勝任,於是向父親請辭。他在剖白心聲時引用了《行露》首章的這兩句詩:“豈不夙夜,謂行多露”——“對這件事兒(指繼承卿位)難道我不是朝思暮想嗎?怎奈道路之上,露水太多,濡溼衣衫啊!”
對韓無忌來說,阻止他一償宿願的“露水”是身體的痼疾,而對《行露》中的女子來說,讓她犯難的“露水”是夫家的無禮。
只是,夫家對婚禮的簡慢,外人從表面上是不容易看出來的。他們中的多數只看到兩家已有婚約而女方卻拒絕完婚。這樣一來,對簿公堂的時候,女方在輿論上已經先行陷入了不利的地位。她要用什麼辦法才能澄清事實,剖白自己的委屈呢?
參考文獻:
孔穎達《毛詩正義》;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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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晉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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