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軍福
這兩天,“拼多多22歲女員工猝死”一事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女孩離世的原因與自身工作究竟有無關聯,還需權威醫療機構認定。但該事件之所以能夠迅速引爆輿論,顯然是擊中了不少“打工人”內心的痛點——生活不易,加班不止。
在互聯網行業,加班早已不是什麼“潛規則”。為了搶流量、爭業績,一些企業冠以奮鬥之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他們全情投入、高效產出。就拿前兩年有互聯網公司推行“996”工作制來說,一度引發廣泛討論。“工作996,生病ICU”,這句略帶自嘲意味的話,成了不少程序員扎心的痛。
而就在那場輿論爭吵中,馬雲卻公開表態,“996”是修來的福報,很多人想“996”都沒機會,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怎麼獲得想要的成功?儘管他後來幾次圓場,但還是掩蓋不住互聯網企業的冷酷無情。
前段時間,網上有篇文章很火,叫《對員工寬容的公司,都死掉了》。文章觀點很鮮明:企業要做大,就要有狼性,提倡加班、奮鬥,提倡同甘共苦,寬容者死,不寬容者生。這種信奉“狼性文化”、打了雞血式的企業文化,很有市場。現實生活中,除了程序員,外賣騎手、快遞小哥、人民警察、公務員等很多群體,都有“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路上”的苦惱。
一份《職場壓力與加班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超七成受訪者明確表示自己目前的工作需要加班,佔比約為72.58%。從這個角度看,針對員工猝死事件,與其批判拼多多一家企業的價值觀,不如關注整個職場背後的加班文化。
長期以來,“加班很光榮”的傳統價值觀根深蒂固。從機關到企業,領導和管理者大多欣賞愛加班、愛主動加班的員工。有的甚至以此為傲,將“白加黑”“五加二”視為一種奮鬥精神,認為加班時間越長、夜熬得越深,就越能提高生產力。但正如一位企業家所說:“生產力不是逼出來的,只能從員工心中生發出來。他們開心,生產力就會提高。幸福感也是生產力。”
遺憾的是,很多打工人並不是在快樂地加班。按照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企業明明已經違法,很多員工卻選擇忍氣吞聲、心甘情願“拼命”,為的不光是換取生活的改善,更多的是保住維持一家生計的飯碗。
對於打工人來說,奮鬥與生活,難道真的只能二選一嗎?過去,人們為了生活可以拼命工作賺錢,如今隨著我國逐步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既努力工作又快樂生活,成為越來越多職場人的訴求。事實上,企業的發展,不僅要依靠員工的汗水,更要激發員工更高效地工作。只有做好平衡兼顧,才能獲得持久競爭力。
從這個層面上來講,企業那種“無加班不工作”的老觀念,是該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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