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資訊 - 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新聞資訊,每日實時更新

汽車三包系列知識二十七:三包知識問答(法規類)

汽車 顧家Man

汽車三包系列知識二十七:三包知識問答(法規類)

問題一

消費者購買車輛後達到三包退換車標準,若車輛發生過事故或輕微損傷,退換車時如何定義折舊費收取標準? ”

解答

發生三包退換車情況後,如果車輛事故是因為車輛本身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無需再承擔除使用補償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但如果由於消費者自身使用問題導致的事故,就折舊費如何計算的問題,4S店可與消費者進行協商解決。

問題二

如何理解維修累積時間超過35天的法規內容?該35天的起止時間從何時開始計算:是車輛到店的時間、是故障驗證再現的時間、還是書面簽字同意維修時間?如因客戶原因致其無法提車,結束維修,這個時間是否計算在35天內?”

解答

修理開始時間:消費者與修理者在確定具體修理項目後,以雙方在修理者提供的修理單據上簽字確認的時間為開始時間,修理者的故障診斷時間應當包括在內。

修理結束時間:車輛修理完畢後,修理者按消費者提供的有效通訊信息,以修理者通知消費者提車的時間為準。因消費者原因導致車輛在交付前在修理者處的留置時間不計算在修理時間之內。

修理開始時間的確定,主要要看雙方從何時確認維修活動的開始。如車輛因為質量問題進入4S店,首先4S店要做預檢,消費者在預檢單上簽字,那麼從這個時候開始,維修時間即已經開始計算了。但如果通過檢查發現車輛並無故障,那麼這次檢查即不算作一次維修。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汽車三包系列知識二十七:三包知識問答(法規類)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