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熊飛
商業廣告短信退訂費該由誰出?日前,某生鮮電商平臺更改用戶協議,新增一條:退訂費由用戶自行承擔,引發關注。去年10月,該平臺在“退訂費糾紛”中敗訴。用戶王女士因退訂該平臺的商業短信被收費,將其訴至法院。法院認定,用戶協議中未約定退訂費用誰負擔,判決由平臺方承擔0.1元短信退訂費。(1月18日《工人日報》)
在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大行其道之後,手機短信被廣大用戶戲稱只剩下接收驗證碼與商業廣告的功能了。戲謔歸戲謔,短信功能不用歸不用,可每天輪番轟炸的商業廣告短信,還是令人不堪其擾。
在這些商業廣告短信的結尾,往往都會備註“回T退訂”“回TD退訂”等字樣,看似給了用戶足夠的選擇與拒絕的權利,但卻沒有明確這0.1元的商業短信退訂費由誰承擔。而從報道中王女士的遭遇及日常使用退訂功能的情況來看,費用大多由發送退訂短信的用戶承擔。用戶既遭到了商業廣告短信的打擾,免除打擾還要自付費用,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別看商業短信退訂費每條只有0.1元,但錢少並不意味著事小。首先,當前多數商業廣告短信都是商家未經用戶同意的前提下發送的,用戶有權拒絕接受此類短信,由此產生的費用理應由強制打擾用戶的商家承擔;其次,0.1元/條雖然費用不高,可商業廣告短信數量大,日積月累對用戶而言也是一筆不小的額外支出;此外,即便退訂了某條商業廣告短信,商家依然可以輕易通過更換號碼的方式再次發送,商家打擾用戶在先,哪還有用戶花錢與商家“躲貓貓”的道理?
報道中的某電商平臺,在“退訂費糾紛”中敗訴後,竟在用戶協議中新增“退訂費由用戶自行承擔”的條款,意圖通過免責聲明把對用戶權益的侵害合理化。如意算盤看似打得響亮,但在專業律師看來,修改後的條款加重了用戶負擔,排除了平臺的責任,應屬無效的格式合同,退訂費應由平臺方承擔,是明顯的霸王條款。
雖說“退訂費由用戶自行承擔”屬於霸王條款,但在實際生活中,多數費用的確是有用戶自行承擔的。不願出0.1元的退訂費,要麼就像王女士一樣訴諸法院依法維權,要麼就只能默默忍受商業廣告短信的打擾。前者成本太大,而且即便勝訴商家通過用戶協議的細微更改就可以規避自身責任,選擇後者則正常生活被打擾,垃圾短信的治理也因此受阻。
工信部擬規定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這對於約束商業廣告短信的濫發行為大有裨益。如果在制度層面再明確規定商業短信退訂費由商家承擔,那將大大提高商家商業廣告短信發送的成本,用戶則可以輕鬆對非自願接收的商業廣告短信說不,如此商業廣告短信擾民的痼疾或將更好得到解決。
轉載請超鏈接註明:頭條資訊 » 商業短信退訂費誰出?0.1元錢少事不小
免責聲明 :非本網註明原創的信息,皆為程序自動獲取互聯網,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此頁面有侵犯到您的權益,請給站長發送郵件,並提供相關證明(版權證明、身份證正反面、侵權鏈接),站長將在收到郵件24小時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