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譚一凡
人們對手機的依賴已促使共享充電寶行業水漲船高。據艾瑞諮詢數據,2019年國內共享充電寶的租賃業務規模達79.1億元,呈現出141.3%的高速增長。
儘管市場廣闊、資本看熱,但共享充電寶的發展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和問題。近日,有消費者向界面新聞表示,在使用美團充電寶進行充電時,遇到了充電寶電量不足還被扣費的情況。
大學生小劉告訴界面新聞,自己在南京某餐廳和朋友吃飯時,由於兩個人的手機都快沒電,就選擇了商家門口的美團充電寶進行充電。但在掃碼後小劉卻發現,使用美團充電寶充電不到十分鐘,充電寶就已經電量不足,無法進行充電。
“我當時和朋友分別掃碼使用了美團充電寶,但是隻有我的充電寶沒充多久就沒電了。”小劉表示,由於朋友的充電寶使用正常,便以為這種情況是偶然事件,於是歸還了沒電的充電寶,又重新掃碼租用了一個新的美團充電寶。
然而,令小劉沒有想到的是,第二次租用的充電寶的剩餘電量比第一次還要少。
“這次只用了幾分鐘就充不進去。”小劉告訴界面新聞,儘管電量不足,但是兩次充電寶的使用費用均被扣除。小劉難以接受這種結果,所以找到了美團充電寶的客服進行投訴。
針對小劉的遭遇,美團客服方面則表示,由於小劉是優質客戶,可以對上述產生的兩筆訂單進行免單處理。
但當小劉問到是否每次遇到充電寶電量不足都要與人工客服溝通才能退款,以及非優質客戶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時,該客服並沒有直接答覆小劉,只是表示遇到問題都可以聯繫客服進行處理。
圖片來源:受訪者截圖
“我可以接受退款的處理結果,但是我認為共享充電寶不應該有這樣的使用體驗。如果不能提供方便卻故障頻出,共享經濟的意義又在哪裡呢?”小劉對界面新聞表示。
類似小劉的這種情況並非個例。界面新聞記者在調查後發現,有多位消費者在社交媒體和投訴平臺反映過自己在使用美團充電寶時,出現過充電寶電量不足卻仍被扣費的問題。
而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美團充電寶,其投訴量已經超過300多條,其中很多都與扣費問題有關。
有消費者表示,自己於12月12日在某夜市使用美團充電寶不到15分鐘就已返還,但是卻在五天後收到了美團方面的扣款99元。
還有微博用戶也表示,自己使用美團充電寶十餘分鐘後,充電寶就已經沒電,但是在確認歸還後卻被扣費了20元。
界面新聞記者在美團充電寶小程序的服務門戶的對話窗口中發現,有在線機器人和人工兩種客服方式。在輸入“電量不足”等關鍵詞時,客服機器人回覆顯示,美團充電寶容量一般是5000毫安,在彈出倉位時,會確保電量大於80%。常規情形下,可支持3-4小時的充電時長。如發現電量不足,可及時歸還。
而在詢問充電寶由於電量不足只能充電十分鐘是否需要扣費時,一位人工客服則表示,沒電的充電寶仍然會扣款,並表示美團黃產品的計費規則是5分鐘免費,每30分鐘1.5元,不足30分鐘按照30分鐘計算,具體扣費標準以租借頁面顯示為準。
圖片來源:界面新聞截圖
另外,界面新聞還嘗試和美團官方取得聯繫,但截止到發稿前,美團方面並未對此作出解釋,尚無法得知出現上述情況的具體原因。
不過,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常法中心的有關律師對此表示,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根據《民法典》合同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在使用充電寶的過程中與共享充電寶企業之間屬於合同關係。”該律師還指出,在履行合同期間,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與承諾的“可支持3-4小時的充電時長”不符,那麼這一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消費者遇到“電量不足還收費”的情況時,可以向經營者要求退款,也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據公開資料顯示,美團曾在2017年就開始入局共享充電寶業務,但當時只經歷了三個月左右便草草結束,於當年11月關閉項目。2020年1月,美團又重新組建充電寶業務團隊,隸屬於LBS平臺。同年6月,美團宣佈組織架構調整,將原LBS平臺下屬充電寶業務部、兩輪事業部、公交業務部、地圖服務部調整至美團平臺。
據美團方面公佈的信息,美團充電寶自2020年啟動以來,已在全國超過100多個城市提供充電服務,覆蓋餐飲、商場、機場、火車站等公共出行及服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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