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手締造出全世界迄今為止市值最高的蘋果公司的人,喬布斯是無數科技大咖、企業大佬心中的偶像,即便有人說他偏執、完美主義、脾氣暴躁也無損於他的魅力,而他的魅力組成中有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成就,那就是把自己吹過的牛逼一一實現。
而喬布斯之所以能這麼厲害,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做對了一件事——瘋狂給自己暗示,不停地告訴自己——你是“天選之人,你遠超常人!”
“天選之人”喬布斯:我天資過人不一般
一直以來,喬布斯就認定自己是天選之人,和愛因斯坦、甘地一樣,註定要改變世界。
因為愛搞破壞,小學上到三年級,就被送回家兩次,還被嚴厲批評,但喬布斯絲毫不以為意,別說什麼變得自卑怯弱了,他反而覺得是自己的智商高到沒朋友。而這種迷之自信並非無緣無故,這是養父母從小對他的寵愛打造出來的一種性格。
喬布斯的親生父親是穆斯林,親生母親是天主教,出於信仰不同的無法調和,他的姥爺不同意這門婚事,於是母親只好把他送人,而這件事,喬布斯從小就知道,並且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的,不僅是因為養父母很愛他,還因為養父母處理問題的方式。
據說有一天一起玩耍的小夥伴不小心問出了疑惑,他問小喬布斯說:“你是不是被你爸媽領養的?”小喬布斯回說:“是啊,怎麼啦?”結果這個小夥伴來了一句“那意思就是你的親生爸媽不要你了是嗎?”這句話徹底戳中了小喬布斯的心房,他跑回家質問養父母,然而養父母面對這種大多數父母來說都無解的話題,卻拋出了一個“育兒商”逆天的解釋,他們告訴喬布斯說:
不是你的親生父母拋棄了你,而是我們選中了你,是我們從那麼多孩子中選中了你,你是獨一無二的。
這就是養父母給喬布斯一生最貴重的禮物,原本喬布斯就覺得自己智力過人,認為自己的同學大多都很蠢笨,再被養父母這種“天選”的論調一說,頓時就覺得自己天資過人,不是一般人。
不走尋常路,決心成為一個改變世界的企業家
或許也正是這種“我就是天選之人”的想法讓喬布斯異於常人,此後一生他都活在這種自我洗腦中,走的全是不尋常的路線,比如他拒絕上大學,在養父母的勸說下才同意去上大學,卻又選中了學費死貴的裡德學院,而非家門口邊上的斯坦福大學;大學上了一年半,他覺得裡德學院教給他的東西和死貴的學費不成正比,毅然退學回家打工;然後又在某天辭職,理由是他要去印度尋求自己的精神導師;在印度呆了7個月,皈依了佛教,然而苦行結束,他卻更加堅信自己是受過上天點化的人,註定開創不同尋常的成就……
於是,這段不走尋常路的日子結束,一回到美國,他便立志要成為一個改變世界的企業家,為此,他展開了自己“洗腦”能力的一系列巔峰表演:
跟電子極客沃茲說創立一家自己的公司,不出一分錢就在養父母家的車庫裡創立了蘋果公司;空手套白狼,靠著出售當時根本就名不見經傳的蘋果公司26%的股份忽悠了一個百萬富翁投資25萬美元給他做商業貸款,還讓對方教會自己搞品牌營銷,讓Apple II大賣,一夜間25歲的他身價過億;靠著一句“你是想賣一輩子糖水,還是想抓住機會改變世界”挖到了以營銷能力聞名業界的百事可樂的總裁斯卡利,讓蘋果公司一躍成為硅谷當紅企業,蒸蒸日上……
有句話說得很好,普通人被別人洗腦,而牛逼的人不僅給自己洗腦,還能給別人洗腦,順便把事兒乾的漂漂亮亮。毫無疑問,喬布斯具備這種牛逼能力,而且他的這種能力堪稱“一針見血”,不僅能看透對方的心靈薄弱處,知道對方的需求與弱點,甚至還能以此製造恰當的時機或理由讓對方被他牽著走,甚至有時候這種能力還能自圓其說到讓人無比信服的的程度,比如與沃茲合夥開公司時他瞞著沃茲私吞了一筆不菲的獎金,多年後這一事情被媒體爆料出來,他馬上主動給沃茲打去電話否認,說:“我的老夥伴,我不記得我幹過這樣的事,如果我幹過我肯定記得,所以我應該沒幹過。”
瞧瞧,這種不認賬的邏輯就是這麼的大義凜然並且天衣無縫。最重要的是,普通人在給別人洗腦的時候出於一種“不自信”的心態難免會有愧疚、羞恥之心,而喬布斯不一樣,他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說的就是大實話,因為他對自己是“天選之人”深信不疑,在給別人洗腦時自然也就帶上了這種迷之自信,與其說是他的策略,不如說是他的魅力,是他成功路上做的最對的一件事。
正如《喬布斯傳》首頁所寫的那樣:
只有那些瘋狂到相信自己能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的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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