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牛皮癬”似的彈窗廣告,一直是深受流浪軟件毒害的普通網民所苦惱的問題,這也與其“頑強的生命”有關。選擇關閉吧,它仍會流氓地自動跳轉到廣告頁面,選擇對此類廣告不感興趣或者永不彈出吧,也還是會頻繁出現。
它的存在不但嚴重影響用戶的瀏覽體驗,而且部分彈窗廣告還存在色情、賭博、暴力、欺詐等違法信息——露骨的圖文廣告、五花八門的網絡貸款、一擦即淨的護膚品、3秒聚熱的保暖內衣.......致使彈窗廣告成為增加安全風險,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毒窗”,尤其是受到疫情影響而選擇線上教學的師生群體更是彈窗廣告的巨大受害者。
課堂多媒體教學是聯網的,軟色情、暴力等性質的彈窗廣告頻頻彈出,不僅汙染學生視野,導致學生分心,甚至毒害學生身心健康。
在《廣告法》第四十四條中明確規定:
“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但根據上海市消費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期發佈的《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顯示,通過對600款App廣告行為進行分析發現,58%的App都含有廣告,而且近七成的廣告還沒有“關閉鍵”。
彈窗廣告頻繁、無法一鍵關閉、一不小心就跳轉廣告頁面、霸屏等,成為網民們最厭惡彈窗廣告的原因。
為了關閉彈窗廣告,消費者採取了不少措施,譬如安裝“火絨安全衛士”,更換輸入法軟件等,雖說也有效果,但僅針對部分彈窗廣告管用。
就連“技術流”人員也阻截不了彈窗廣告。
據《法治日報》近日報道,一位自稱是“技術流”的北京市民李某稱其在瞭解了彈窗廣告的背後操作後便修改了相關參數和代碼,雖然前期還可以對彈窗廣告進行阻截,但過一段時間就失效了。
本質上,彈窗廣告“關不掉”並非技術障礙,而是有關企業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侵害消費者的權益為代價。
目前,彈窗廣告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利益產業鏈,PC端一條彈窗廣告低至1分錢,移動端一條彈窗廣告低至2分錢,一家公司單日最高可提供上百萬條彈窗廣告服務,數量驚人。
甚至有專做彈窗廣告的營銷網站承諾,可以根據網民在搜索引擎搜索的關鍵詞,以及瀏覽過的同行網址,實現數據精準匹配。
此前《新華社》就曾報道,此類商家在接單後會通過技術手段非法蒐集並分析網絡用戶上網行為數據,掌握他們的年齡、性別等重要信息,以此對網絡用戶進行分類。
之後商家會根據廣告主要求設置合適的標籤用戶,在他們上網時進行追蹤並有針對性地投放廣告,做到“精準定位”,且能實時監控分析投放效果。同時,商家還有技術“強迫”用戶收看或點擊彈窗。
廣告的精準推送無孔不入,由此可能帶來用戶個人信息洩露的風險。
多年來,相關部門一直都在整治彈窗廣告,《人民日報》也曾發文怒批彈窗廣告,建議有關平臺珍惜聲譽、控制彈窗。對發佈違規廣告的網絡經營者,應與其及時終止合作關係。
然而,一直以來彈窗廣告的違法成本十分低,彈窗廣告的罰款上限僅為3萬元,而廣告收益所得卻高出很多;移動端監管成本大;少有消費者願意聯合維權,導致針對這種商業行為的制約性力量太小而無法形成忌憚等等,這些都是導致部分不法分子渾水摸魚,彈窗廣告屢禁不止的因素。
畢竟,彈窗廣告已形成完整利益鏈,成為眾多互聯網公司、廣告公司的營收來源,因此單純提倡行業自律意義不大。
為此,有業內人士建議用戶反饋助力監管;完善相關信息過濾屏蔽技術;同時完善相關法規,不僅是針對廣告主設定處罰,對廣告發布者的義務和責任同樣要做出規定;細化有關彈窗廣告法律細則,譬如規定彈出時間間隔、彈出形式、彈出窗口所佔面積比例等,多措並舉根治亂象。
你有過被彈窗廣告騷擾的尷尬事蹟嗎?是怎麼解決彈窗廣告的呢?
(編輯:崔麗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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