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段時間網上引起熱議的“戴著頭盔看房”短視頻,再到日前(10日)出現的廣西南寧十幾名業主刷臉賣房被騙超千萬元,人臉識別系統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記者通過實地走訪發現,今年成都很多小區也陸續安裝了人臉識別等智能門禁系統。而一邊是“人臉識別門禁”的熱潮,一邊是越來越多居民的質疑——如何防止個人信息被盜用?
問題的背後,是數據的去向和安全問題。人臉識別系統安裝如何規範?信息安全咋保障?如何規範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帶著這些問題,近日,記者走訪調查。
門禁隨意裝?
有居民稱裝好才意識到,有的還不保留刷卡門禁
11月15日前後,雙流區華府大道順興路一段南湖逸家小區門口,本來刷卡進出的閘機旁,多了一個約一人高的人臉識別門禁。該設備上半部分是一個顯示屏,下半部分是正在招商的廣告位。“我自己還是刷卡進出,沒有用那個。”該小區一位居民告訴記者,一開始他也沒有在意,後來在網上搜了才知道,人臉識別門禁可能會洩露個人信息。
△雙流區南湖逸家小區門口人臉識別門禁下方的招商廣告位
大約兩個月前,金牛區金仙橋路蝸牛巷雙城小區舊的物業被換掉之後,也安裝了人臉識別門禁。“有‘人臉識別+手機微信’兩種方式可選擇,微信太多廣告,很多人都選擇人臉識別。”該小區一位居民表示,在物業用微信做一下驗證,填寫住哪棟哪戶,錄下臉就可以用了。時間再早一點,今年4、5月份左右,萬象城附近的華潤二十四城小區也開始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物業要求我們帶著寸照去物業錄入信息。”該小區一居民告訴記者,最開始有段時間,只能人臉識別才能進,出現過門口排起長隊等人刷臉進入的情況,後來才又增加了刷卡的通道。
△雙城小區的人臉識別系統
“想用就去物業錄信息,就是在這上面錄的,填了下住哪棟哪戶、電話,錄了臉。”華潤二十四城旁邊的華潤紫雲府一位60歲左右的居民打開一個名為“悅家”的手機應用,告訴記者,就是在上面錄入的信息,“當時物業工作人員幫我弄的,具體手機操作我也不太會”。記者在該手機應用中“服務”欄目下面看到了“人臉識別”一項,點擊進入,可以看到該業主的照片。
華潤二十四城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是一塊形如平板的顯示屏,安裝在出入口的閘機上。“手上拿了東西的時候方便,但有些出入口之前有保安,現在沒了;家裡客人走的時候想走那些門出去,就需要業主陪同送出小區”。在華潤紫雲府的門口牆上,記者看到了有華潤置地標誌的“門禁功能全新上線”的海報,其中也提到“人臉識別”功能和下載悅家APP的二維碼。
△華潤二十四城小區業主用於驗證以及錄入人臉信息的手機應用
△華潤二十四城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
除了上述四個小區,記者一共走訪了約十個安裝了人臉識別門禁的小區,幾乎所有居民都表示,裝之前不知道通知沒有,沒什麼印象。裝好之後才意識到了有了這麼一個新東西。
“說得多好聽,給大家改造,其實就是為了打廣告” “廣告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蒐集業主的面部信息”“我反正沒有錄大門的人臉哦,怕洩露”……就在幾個月前,位於錦江區靜康路中段的一小區安裝了人臉識別門禁,近日因為人臉識別門禁上了新聞,業主群又開始了一波新的討論。
除了個人信息安全性和打廣告的質疑,物業稱不保留之前刷卡進出方式,更是引起了小區居民的投訴。近日,有居民向成都市網絡理政社會訴求平臺投訴,新都區馬超東路555號東駿湖景灣小區,近期要安裝人臉識別的門禁系統,物業稱不保留以前的刷卡門禁。該居民不希望系統採集人臉信息,認為侵犯隱私,其要求保留以前的刷卡功能。
不光是在成都,人臉識別門禁引發的爭議全國各地頻頻出現。近日,家住上海浦東新區利津路1313弄證大家園五期的陸女士反映,11月中旬,該小區業委會向居民推薦了一款門禁系統,需要下載手機App操作開門。正當家中老年人頗感不便之時,智能門禁就悄悄開始試點安裝,有居民立即衝到物業經理辦公室質疑。兩個星期以來,已經有4個樓幢陸續拆除了智能門禁設施。
信息去了哪?
企業:一般情況下,誰採集就在誰那
為什麼要安裝人臉識別門禁?蒐集的數據最後去了哪?就大家提出疑問,記者首先對市面上出現的人臉識別門禁進行了調查。
據多位物業以及安裝門禁施工單位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市面上的門禁系統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比較大的物業公司自己開發的,另一種則是從廠家購買的。前者一般由物業公司自己的工程部門安裝。後者則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小區自己出錢購買包括閘機及人臉識別屏幕等設備,找人安裝;另一種則是由廣告公司免費安裝。而後一種情況,廣告公司會和物業達成協議,可以在幾年時間內免費使用門禁設備上的廣告位。“閘機六七千,屏幕兩三千,安裝費可能還要兩三千,設備都是深圳、廣州那邊的,軟件廠家免費送。”一安裝單位工作人員為記者算了下安裝的大致費用。
△某購物網站上的人臉識別門禁一體機售賣頁面
在之前的走訪過程中,記者曾在某小區人臉識別門禁上看到一家名為“親鄰科技”的公司。隨後記者以小區物業的身份電話聯繫 “親鄰科技”的工作人員。在詢問其安裝價格後,記者提出,小區業主擔心個人隱私洩露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問題要“施工現場大家見面後再具體說”。同時,記者就上述問題採訪了在走訪過程中看到的另外一家公司——成都合盛智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通過掃描二維碼錄入信息。錄入的個人信息既不在物業,也不在他們那,由政府認可的平臺統一管理。據他了解,一般情況下,誰採集數據就在誰那。如果是物業採集,數據應該就是在物業。市面上其他的門禁系統部分採取了相同的模式。
關於最後的數據去向,記者分別諮詢了某購物網站上排名前五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的賣家,對方均表示,採集到的數據會保存在自己的電腦上,如果是物業購買安裝的,就會保存在物業的電腦上。有賣家表示,道理很好理解,像“戴頭盔看房”事件售樓部攝像頭採集的數據,就保存在售樓部的電腦裡,後期他們才能使用採集到的數據進行篩選。對於這些信息數據是否安全、是否會可能會洩漏,對方表示“不好評價”。
在實地走訪過程中,華潤二十四城一位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都是公司自己的開發的,不用擔心信息洩露。之後記者再次致電了華潤二十四城的物業,並告知了對方居民提出的個人信息洩露的疑慮,想了解具體的信息安全保護措施並留下了聯繫方式。截至發稿,記者並未收到對方的回覆。同時記者前往新都區馬超東路的東駿湖景灣小區物業瞭解情況,對方表示開始是居民提出想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現在還沒裝。安裝門禁相關負責人正在外培訓,具體情況只有他知道。
一邊是居民提出的疑慮,另一邊則是以人臉識別門禁為代表的智能門禁“遍地開花”。記者從成都合盛智聯科技有限公司獲悉,其公司在四川大約有四五百個小區大部分已經安裝,有的正在安裝;上個月,大約裝了五六十個小區。整個四川來看,瀘州和廣安推廣得最好,成都市高新區比較多。
邊界在哪裡?
行業協會:是否使用業主說了算
律師:即使多數業主同意,也不能侵犯少數人的合法權益
使用人臉識別門禁是否存在洩露風險?如果洩露又會存在哪些風險呢?相關業內人士認為,網上有聲音表示,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是人工智能相關企業的佈局,其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人臉數據用於人工智能系統自主學習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人臉等個人信息數據的收集管理者沒有較好的防護能力或安全意識,人臉等信息數據被黑客竊取,用於黑色產業是完全有可能的。短期內可能還不太明顯,但隨著越來越多人工智能的產品進入日常生活,未來會有很多隱患。以人臉識別為例,分為靜態檢測和動態檢測,其中靜態檢測相對簡單,簡單地說就是拍照與之前收集的數據進行對比;動態檢測則會包括眨眼、點頭,甚至還能精確到靜脈血管流動等,安全性更高。一旦大量個人數據洩漏,部分靜態檢測應用場景的安全性就會大大降低。
近期關於人臉識別的各種現象也引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的重視,多地紛紛出手。天津、南京、杭州紛紛出臺政策,禁止非法採集人臉信息、禁止強制進行人臉識別。針對“戴頭盔逛售樓處”一事,日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緊急通知,要求樓盤售樓處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拍攝來訪人員的面部信息。今年10月被提請審議的《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資料顯示,除杭州市修訂草案外,安徽省、蘭州市、北京市等地的《物業管理條例》,也就業主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了明文規定。
對於人臉識別門禁等智能系統的推廣熱潮,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確實有不少小區正在進行包括人臉識別在內的管理系統的智能升級,暫未接到有關強制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的投訴,“這個肯定不能強制,如果強制很容易出現矛盾,我們瞭解到的都是業主自願選擇。”對此,記者致電中國物業管理協會詢問,也得到了類似的回覆:是否使用人臉識別系統需要尊重業主的意願,採集業主臉部等個人信息需要經過業主的同意。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英佔表示,人臉識別門禁系統要採集人的臉部特徵,才能達到其識別的功能,而臉部特徵屬於生物識別信息,在即將實施的《民法典》裡明確被認定為個人信息。同時《民法典》對個人信息的使用,明確了相應的原則,那就是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且要徵得個人的同意。但《民法典》也規定了例外情形,就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特殊規定的,可以不徵得自然人個人的同意。《民法典》實施後,《物權法》即廢止,而作為行政法規的《物業管理條例》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其在第十一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但使用這樣的門禁系統並非是明確可以共同表決的事項,何況還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識別方式。即使是多數業主同意,也不能當然去侵犯少數人的合法權益,除非徵得全體業主的同意。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劉秀律師表示,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也要求,在收集人臉、指紋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前,應單獨向個人信息主體告知收集、使用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以及存儲時間等規則,並徵得個人信息主體的明示同意。這表明,收集個人信息必須要滿足“單獨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雙重要求。同時樓盤售樓處安裝人臉識別系統,對客戶進行無感拍攝涉嫌侵權。根據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普通人如果發現有單位或個人使用人臉識別設備且自己不願意被識別的,可以主動與對方溝通,要求其刪除與自己相關的個人信息數據。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 部分圖據受訪者提供
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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