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時代財經 廖維 編輯:高秋榕
圖片來源:美團官網
美團又一次站在風口浪尖。
近日,一篇名為《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一文在朋友圈刷屏,文中指出美團存在利用大數據殺熟現象。實際上,大數據殺熟並不鮮見,這是國內互聯網平臺普遍存在的現象,但在這樣一個特殊時間,美團被曝出這樣一件事,很難不讓人注意。
細數一下,美團幾乎是除了螞蟻集團之外2020年國內互聯網科技企業中“最靚的仔”。從年初的提高傭金引發眾怒,到外賣騎手“被困在系統裡”引爆輿論,再到互聯網科技巨頭們下場社區團購引發熱議,都有美團的身影。
在這次互聯網反壟斷浪潮中,被曝出大數據殺熟的美團將會有什麼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劉典認為,大數據殺熟是11月份公佈的《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所明確規定的“差別待遇”行為,被曝出大數據殺熟事件,可能會對美團的市場估值等帶來一定業務層面上的影響。
“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
近日,自媒體“漂移神父”發佈的文章《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引發熱議。文章講述作者在開通美團外賣會員後,發現常點的一家店鋪,其配送費由平時的2元變為了6元。
作者為此還做了個試驗,在美團上的同一家店鋪,同一配送地址,同一時間點單,會員賬號的配送費仍為6元,而非會員賬號僅為2元。文章中還提到,不僅是一家店出現這種情況,一部開通美團外賣會員的手機,附近幾乎所有外賣商戶的配送費都要超出非會員配送費1-5元不等。
時代財經12月17日親身體驗發現,在相同店鋪、配送地址及時間下單,美團外賣在價格、滿減優惠等確實存在一些價格差異,但目前來看出現頻次並不高。
針對大數據殺熟一事,時代財經致電美團,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而其客服人員則表示,美團不存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我們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如果出現外賣產品價格及配送費等方面的差異,極有可能與彼時商家、平臺優惠、騎手運力情況有關。”
12月17日晚間,多家媒體報道美團關於此事的迴應,稱會員和非會員配送費有差異是定位緩存偏差導致,但時代財經注意到,美團官方平臺上並無正式聲明,時代財經就此事致電美團,截至發稿電話未能接通。
圖片來源於網絡
迴應聲明中,美團外賣向用戶表達了歉意,但對於美團的聲明與態度,大多數網民並不買賬。有網友表示,“我出差每次打開美團,都自動問我是不是定位到新地址了,難道這功能是假的?”
圖片來源:微博網友評論
對此,時代財經採訪了當事人“漂移神父”,其表示,“對於美團上門致歉的態度,我是認同的,但是對於他們的解釋,我並沒有認同。眾多網友都出現過我這樣的情況,但美團對於這個事至今沒有正面的官方回覆。”
“除了聲明之外,美團至今沒有更新的反應。我想他們一定不會承認是故意殺熟的,這樣會面臨國家多個部門聯合調查。”當事人對時代財經表示。
互聯網平臺屢現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也有另一種解釋是,大數據“割”的都是那些對價格不敏感的人群。
消費者小宇對此深有體會,他告訴時代財經,“我點外賣1分鐘,另一個人點外賣比價花了10分鐘,大數據肯定‘殺’我。”
此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教授劉昕表示,“過去經濟學裡講一級價格歧視,聽上去像是天方夜譚,現在有了所謂的大數據,倒是堂而皇之地實現了。”
大數據殺熟現象近年來在互聯網世界屢見不鮮。今年十月份,浙江省消保委發佈了2020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點名了美團、飛豬等網絡訂房平臺存在退訂難、大數據“殺熟”、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承諾優惠不兌現等情況。
美團公佈的第三季度報顯示,第三季度營收354.01億元,同比增長28.8%;經調淨利潤為21億元。其中,餐飲外賣收入206.9億元,同比增長32.8%;餐飲外賣交易額達到1522億,日均交易筆數恢復至3490萬單。年度活躍商戶數增長至650萬,年度交易用戶數達4.8億,創下新高。
作為美團的核心業務,如此大規模的交易額,即便僅是千分之一的比例,收益也很可觀。值得注意的是,美團2019年淨利潤46.6億元,截至12月17日收盤,其股價較年初上漲270%,如今市盈率高達155。業績能否支撐高昂的股價,是美團的焦慮。
“如果是為了差異化服務,那麼針對不同客群提供不同品質服務是合理商業行為,但如果只是利用大數據侵害消費者權益,則屬於涉嫌違法。”香頌資本董事沈萌認為,互聯網平臺企業天生具有大數據資源,而且服務客戶規模巨大,容易形成技術手段“殺熟”,殺熟能夠為互聯網企業區分不同回報率的消費者群體。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傑指出,消費者的消費數據屬於個人隱私,未經消費者同意,平臺無權收集使用或者買賣相關數據,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方面,利用消費者數據屬於侵犯隱私權,另一方面,消費者辦理會員時認為會消費更低,但若付費會員收費更高,存在重大誤解或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解除會員協議要求退費。
平臺數據需要監管
此前,價格歧視現象更多的出現在旅遊、電商等平臺,如今外賣等平臺也相繼出現價格歧視現象。
對於如何減少、杜絕價格歧視現象,沈萌認為,應該加大對相關案例的調查和處罰力度,特別是對於一些技術手段證據的法律認定。
今年10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明確提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但即便如此,在線旅遊平臺的大數據殺熟事件仍存在。此前有媒體報道,今年雙十一期間,有在線旅遊平臺用戶在同一平臺訂購相同機票,價格卻相差幾十元不等。
事實上,根據用戶的個人資料、流量軌跡、購買習慣等行為信息建立用戶畫像,再以此實現相應產品推薦的行為早已存在,這也為互聯網平臺提供了殺熟的條件。
此前,某在線旅遊網站的一位研發人員曾撰文稱,該網站在做用戶畫像時,所涉及的數據範圍包括支付能力、出行偏好、目的地偏好、家庭構成、網站或App的頁面停留時間等,涵蓋範圍非常廣。
“大數據殺熟從結構上來說無法在根本上杜絕。在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數據已經成為核心生產要素,而對數字技術的開發利用則離不開對數據的分析。”劉典指出,數據如何被利用,取決於掌握數據的人。目前市場上之所以大數據殺熟現象頻發,主要因為平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應該由相應的法律對這一行為進行限制。
崔傑表示,當遭遇殺熟事件時,普通用戶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聯合起訴,共同訴訟美團平臺。法律層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揮監管職責,調查平臺是否有違規行為,若存在責令整改並持續監督,消費者也應當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監管機構投訴或向司法機構提起訴訟,不姑息違法行為。
業界人士表示,互聯網平臺之所以有底氣利用大數據殺熟,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實現了市場壟斷,對用戶數據形成壟斷。僅僅依靠法令無法在根源上杜絕殺熟情況再次出現,需要對平臺數據進行監管。
不過,沈萌則表示,大數據殺熟目前還很難引用《反壟斷法》,《反壟斷法》是為了限制消除競爭或是濫用壟斷地位獲取不正當收益,而目前大數據殺熟處於法律比較模糊的定位,是屬於正常的區別化營銷,還是故意侵害消費者權益,不容易判定。
國務院參事、中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要加快數據權屬相關立法,明確數據定位,歸屬內容和範圍,為數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和權益分配提供法律依據。有效制止利用數據與相關技術優勢開展不正當競爭,進行大數據殺熟、侵犯用戶選擇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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